記者從市就業管理中心獲悉,為減輕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負擔,徐州市結合失業保險收支情況,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惠及市區1.2萬戶用人單位。
在保證落實省規定降低繳費比例時間前提下,我市決定從11月至1月,將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在省規定已經降低基礎上進一步下調,確定為 1%,其中單位為1%、個人為0%;2月至12月,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2%,其中單位為1.5%、個人為0.5%。
自11月份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后,惠及市區1.2萬戶用人單位,涉及參保人員45.6萬人,已經為參保單位減輕6177萬元的繳費負擔(單位和個人分別減負3088.5萬元)。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后,參保職工失業后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