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特長生招考工作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公辦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考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有關學校:
為貫徹落實十八大三中全會和《*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提升我市學生的綜合素養水平,促進高中學校特色發展、多樣發展,切實做好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以下簡稱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高中特長生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深圳市教育局下達的高中階段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執行。
二、招考方式
各招生學校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印發<關于深圳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深教〔2015〕128號)的總體要求,自行組織本校各招生專業項目的考核工作,并由市教育局依據高中特長生錄取原則統一組織招生錄取。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1.各校要認真制定特長生專項考核工作方案(格式參考附件1),內容包括招生考核組織機構、報名資格條件及報名材料、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中考成績最低錄取線(由招生學校自行劃定,但最低不低于2013年本校正取生錄取分數線下100分)、考場紀律要求、咨詢及投訴電話等詳細內容,于5月19日前報經區教育局確認蓋章后報市教育局(福田區市民中心C2077室德育與體衛藝處)。方案經核準后將在市教育局網站及各校校園網向社會公布。
2.各校制定專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依據《深圳市中招體育、藝術特長生專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指導意見》(附件4,在“深圳市教育局”網站“德育與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欄目中公布)。各校可以依據實際增加若干附加條件,如報名資格要求等,但不得低于《深圳市中招體育、藝術特長生專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指導意見》的基本要求。
(二)報名和考核組織
1.報名
①現場報名時間:5月20日-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②現場報名地點: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所特長生招生學校。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本人所申報的志愿學校報名,報名時須本人前往,提交報名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填報“現場報名登記表”(附件2),或與所申報學校進行有關專業項目的面談。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領取由學校印制的專項考核準考證。
③網上填報特長生志愿:5月28日-6月3日。考生在“深圳招考網”(網址:www.51a.gov.cn)填報特長生志愿(與中考網上填報志愿同步),包括志愿學校及專業細項。由考生本人自行上網填報。每位考生只允許填報一所特長生志愿學校。
④核對志愿名單:6月10日—14日,各特長生招生學校從中考中招管理系統下載本校各專項考生報名名單,并與現場報名名單認真核對(含考生申報專業細項),防止漏報、錯報。
⑤報名工作的有關說明
a.每位考生均須按時進行現場報名和網上填報特長生志愿學校,逾期不再補辦。
b.考生可于報名工作開始前登陸“深圳市教育局”網站(網址:www.szeb.edu.cn)查看各招生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登陸所申報志愿學校網站或撥打相關學校咨詢電話查詢報名及考核要求。
c.現場報名時申報的學校必須與網上填報特長生志愿學校一致,不一致的,視為棄權。
d.每位考生特長生專項不可兼報,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專項參加考核,選擇多項考核的,視為棄權;每位考生只能申報一所學校的特長生,不能兼報深圳藝術學校、深圳市體育運動學校,申報多所學校的,視為棄權。考生須根據“深圳市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表”中的招生學校及“專業細項”選報。
e.特長生招生范圍(區域與戶籍要求)應符合“深圳市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和廣東省高考戶籍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
f.考生在初中階段參加由各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音樂、舞蹈及表演類競賽和展演活動,有獲獎經歷的,只可作為考生報名的附加條件,不可作為專項成績給予加分或降分錄取。
2.學校專項考核
①考核時間:6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
②考核地點:各特長生招生學校。
③考核內容:考生招生學校制定并向社會公布的各專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④考場紀律:各招生學校須明確考場紀律要求,確保考核嚴肅、公正、有序進行,評委、考務人員及考生均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違反考核規定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招生學校須制定考核安全應急預案,加強考生考試安全教育,確保考生人身安全。
⑤考核記錄:各招生學校所有體育類、音樂舞蹈及表演類各考場均須采取現場錄像形式記錄考核實況,并保存好相關資料備查。所有原始成績記錄、書畫卷面、評委評分記錄均須妥善保存、留作備查。
3.專項考核成績公示
各招生學校須于6月29日起在校內及校園網站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示所有考生專項成績,并依據考生考核情況自行劃定各專項合格分數線,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于7月初將考核結果上報市教育局。
(三)特長生錄取與公布
1.凡申報特長生的考生必須從參加深圳市中考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2.凡申報特長生的考生仍須填報普通學校志愿。凡已錄為特長生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未被特長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則根據其中考文化成績和普通學校志愿順序,參加普通生的錄取。
3.特長生錄取工作在“提前批次”進行,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選報一個志愿。依據考生申報學校、中考成績及專項考核情況,與深圳藝術學校、深圳市體育運動學校一并進行“提前批次”的網上錄取。
4.各招收特長生的學校須嚴格按照市教育局審定并向社會公布的特長生招生計劃,從今年報考本校特長生的考生中錄取符合條件的學生,專項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被錄取。各校特長生均按照招生計劃中的專業細項分別進行嚴格錄取,各校各具體專業細項之間的招生計劃均不得互相調劑。
5.錄取辦法。各校從報考本校的考生中按專業細項分別錄取特長生,即從專項考核合格、中考成績達到本校特長生最低錄取線的考生中(中考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由招生學校自行劃定,但最低不低于2013年本校正取生錄取分數線下100分),分專業細項嚴格按照其專項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提出擬錄特長生名單;專項成績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中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擬錄特長生名單,直至用完招生計劃。特長生的錄取不限學科等級及綜合評價等級。
6.市招考辦、德體衛藝處與各招收特長生學校共同進行特長生的擬錄、投檔及網上錄取工作。特長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深圳招考網”(網址:www.51a.gov.cn)向社會公布。未經辦理錄取審批手續,任何學校不得向考生發出錄取通知。
7.凡經市教育局批準錄取的特長生均為正取生。各學校未完成的特長生招生計劃直接轉錄普通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特長生招生工作。各校招生工作由一把手負責,并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嚴格招考紀律,落實陽光招生,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計劃、報名條件、考核標準和依據、錄取依據和錄取結果、招生投訴和咨詢電話。各區教育局要加強對特長生招考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考核當天須派專人巡視本區相關考點學校,確保考核工作組織嚴密,過程透明公開,結果公平公正。
(二)凡以特長生身份入讀高中的學生,須與校方簽訂特長生培養協議書,協議書內容由招收學校依據本校實際擬定。招收特長生學校必須對每屆招收的特長生建立特長培養檔案,確保特長生培養質量。市教育局將對各校的特長生培養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于特長生培養工作未達到標準或在提供培養成績上弄虛作假的學校,取消今后招收特長生資格并通報批評。
(三)凡在特長生報名、考核及錄取工作中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學校,經查實,取消其招收特長生資格,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市教育局電話:82108697(違紀投訴),82002115(體育類),82105677(藝術類),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