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有什么不同
1、申請機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直接向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通常為教育局;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國家助學貸款直接向本校的學生資助部門申請。
2、貸款發放機構
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機構多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也有地方銀行的參與(如黑龍江省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機構為哈爾濱銀行)。而國家助學貸款則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在全國學生資助中心招投標中標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發放。
3、還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用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信息辦理手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聯合借款人,由雙方共同還款。(具體以當地金融機構當年的規定為準)
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在高校申請。申請時是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所以還款人是本人。
4、是否經由學校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銀行直接面向學生,屬于信用貸款,不需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國家開發銀行發放的貸款需學校每年在網上進行學年鑒定,并由學校出具未在學校貸款的證明才能回鄉申請下一學年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一般每學年申請一次),其他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是否需要學校配合出具相關證明根據該金融機構當年政策確定。
國家助學貸款由學校負責聯絡合作銀行前往高校進行政策宣講,學校一般會組織銀行、貸款簽約學生雙方集中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5、貸款年限
國家開發銀行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一學年一貸,部分金融機構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一貸多個學年。國家助學貸款一般可一貸多個學年,學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如選擇一貸四年或一貸三年等。
2、申請助學貸款的條件
生源地助學貸款
1、取得高效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應屆畢業生或者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生源地助學貸款對學校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和獨立學院。
2、具有中國國籍,且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個人檔案不存在嚴重污點。
3、家庭經濟比較困難,收入無力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生活費等等。
另外,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一個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父母、法定監護人。對于孤兒和沒有法定監護人的同學來說,可以請近親作為共同借款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的近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個人信用良好;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且有一定的還款能力。
國家助學貸款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居民身份證;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學習刻苦,能正常完成學業;
4、家庭困難,在校期間其家庭不足以支付該生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
5、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并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
6、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3、貸款額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2.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新生取最低檔)總和確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對于持有精準扶貧手冊或低保證的原建檔立卡和城鄉低保等特殊困難學生在有需求的情況下可以頂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