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大法學的社會實踐報告1
記得羅馬法學家塞爾蘇斯曾說過:“法乃善與正義之科學。”然而對于善與正義的把握卻離不開經驗的積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今年下半年,我有幸到律師所實習,開始了我的社會實踐。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讓我學習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沒有想像到的東西,讓自己對法律工作的性質和環境,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相信這些見識對于將來無論是否會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來說,都是受益匪淺的。
實習期間,律師所安排了某律師為我的指導律師,我的主要工作是協助律師解答法律咨詢,我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期間還跟隨律師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從中了解到庭審的各環節,還能觀摩律師舉證、質證、認證、辯論等全過程,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將理論用于實踐,這樣能很好地為我以后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
每天上門法律咨詢的客戶很多,民事方面的法律咨詢相對較多,不外乎是離婚財產糾紛、人身損害賠償、借款糾紛、房地產買賣糾紛、合同糾紛等等。社會上的弱者總是老弱病殘、老人、婦孺,當中就有一位老人家來尋求法律幫助,據說這位老人家被兒子媳婦趕出家門,無奈之下來到事務所咨詢解決辦法,最后律師建議老人家先去當地居委會、民政局反映問題,尋求幫助,還是不行的再走法律途徑。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是有法可依的,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還有較多的是婦女門來咨詢離婚方面的問題,因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導致的離婚,居多的是單純的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緣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的個案也越來越多,由此可以看出當今社會婦女在家庭中經濟地位提高了,不再忍氣吞聲,一旦對婚姻不滿,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離婚。涉及財產、子女的離婚案件較為復雜,如果處理不好或不妥,極易引發新的矛盾和糾紛,各類報紙也經常登有這類報道。
期間我有幸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雖然只是負責庭審記錄,可真切地讓我見識了庭審標準的司法程序,認真觀摩律師們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相關法律的適用范圍,這是最直接、非常好的學習方法。莊嚴的國徽下,原來現實中并非我們想象的那樣嚴肅,因為民一庭處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當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參與庭審,有時雙方會激烈的爭吵,這時總要法官一遍遍講訴法庭紀律。而律師的答辯均是按法庭紀律有序地發言,庭上律師精湛的答辯技巧讓我受益匪淺。
我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查詢拜訪取證,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青少年犯罪是我此次實習中感觸比較深的一個話題。在與律師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時,了解到有很大一部分被告人是九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我們律師會見的被告人是涉及到搶劫的案件,這個案子的兩個被告人均是九七年出生的。在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當今我國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現出: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等新特點。據統計: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齡比70年代提前了2-3歲,14歲以下的犯罪案例明顯增多,年齡最小的還不滿10歲!自我分析了一下,我認為導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
1、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響;
2、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
3、外在社會環境因素對青少年的影響;
4、法制道德教育滯后。
家庭環境和教育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很大,家庭的教育培養,深刻影響著子女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著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在我國的普法教育、法制宣傳不夠深入化,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淡薄,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視此方面的學習,只重視學習成績,關心是否能考上大學,對于學校設立了法律知識和品德教育課也是表面應付,被動接受。因而,這部分青少年缺乏是非、榮辱、善惡觀念,分不清罪與非罪的界限,此罪與彼罪的區別。另外一主要原因是受社會不良文化影響。目前在文化市場上,圖書報刊、音像制品、文化娛樂等中充斥著大量的封建迷信、兇殺暴力、淫穢色情以及其它有損人民群眾健康的內容;學校及社區周圍的非法網吧、游戲廳、錄像廳等場所,這種受污染的社會文化生活環境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產生極大的消極影響,都是誘發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會因素。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我認為國家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通過近兩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過渡的作用,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很大幫助。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里,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
法律最終是面向群眾,服務大眾,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國的“依法治國”政策服務的。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普法宣傳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為國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各單位由于相互的制約和利益的牽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規不能落到實處,嚴重阻礙了我國的法制化進程。我認為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社會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實踐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電大法學的社會實踐報告2
在我實習的一個月時間里我主要從事了兩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書、材料整理、發送文件之類的具有文秘性質的工作。第二是親自參加了地方法制宣傳、林業案件糾紛調解工作。當然這些工作中主要還是隨從人員起輔助作用。我的第一項工作是對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進行電腦輸入,這些對于我這個剛剛開始實習工作的學生來說還是沒有難度的。
(一)工作要求:
這項工作的要求是將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輸入電腦,存入局內的統一檔案文件夾,由于各級部門的簽發文件需要加蓋公章,和上級負責人簽名,所以不能用電腦文件的方式下達。一般為傳真形式。我使用掃描儀掃描之后形成圖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由于林業派出所文件不是很多,且內容較少,我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因此,這項工作幾乎沒有難度。當然我的內心也沒有包含一種輕視的態度。首先,作為文件的存稿。必須在格式和字體上沒有絲毫的錯誤,必須懷著嚴謹的態度和認真負責的精神將
它完成。其次,作為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必須要將它做好,給我的老師和實習單位留下好的印象。
接縣政府通知,對冬季期間我縣護林防火和林木盜伐、毀林等案件進行排查,這次排查共涉及全縣10個鄉鎮、4個林場。作為實習人員,在石所長的安排下,我也參與了這次行動中。隨同同事進行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案件調查等相關工作。
(二)關于材料的準備:
作為護林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材料是必須準備的,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傳材料,今年國家,省,市關于護林防火、林業普法宣傳新的法律法規以及下達的各類文件。
由于材料都是現成的,只需要我從檔案室,和電腦里將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冊,送到相關人員的辦公桌上,交由專業人員負責寫出新的可行的計劃。
我在石所長的指導下一一詢問了同事們,這幾年的林業普法宣傳的主要工作和細節并具體到每一個步驟。我新的任務是做出一個類似的計劃。
(三)制定林業普法宣傳計劃:
對于我這個從來沒有這方面絲毫經驗的實習生來說還是很有難度的,正好在這里有現成的近幾年的計劃書可以參考,以及專業人士為我解答疑問,困難就小多了
(四)工作要點:
第一,突出三大重點,積極提升宣傳效能。三大重點是,1. 圍繞宣傳主題。2. 圍繞鄉鎮群眾。3. 圍繞活動中心。
第二,以宣傳林業法律法規知識為重點,努力提高群眾法律素質。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宣傳網絡。
高度重視,加強聯系,為宣傳工作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2. 加強人力物力配備,滿足宣傳工作需要。3. 健全宣傳工作網絡,建立一支信息敏銳、反應迅速的宣傳隊伍。
電大法學的社會實踐報告3
春華秋實,歲月瀟湘。轉眼期盼許久的為期一個月的社會實踐就過去了。記得羅馬法學家塞爾蘇斯曾說過:“法乃善與正義之科學。”然而對于善與正義的把握卻離不開經驗的積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畢業后能真正走入社會,在父親的介紹下,我去到了我市的湖北橫空律師事務所,開始了我這個假期的社會實踐。在實習的這段時間內,由于我的專業知識還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幫忙接待前來咨詢和辦理案件的群眾,整理文件,打印各種法律文書以及跟隨我們的楊雄剛、趙海濤律師學習辦案的技巧,感受法律工作的氛圍,等等。這些都是在學校里無法感受到的。在學校,只有學習的氛圍,畢竟學校是學習的場所,每一個學生都在為取得更高的成績而努力。而這里是工作的場所,每個人都會不斷努力學習和工作提高自已的能力,以適應競爭激烈的社會需要! 在從7月14日到8月14日實習的這一個月時間里,讓我學習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沒有想像到的東西,讓自己對法律工作的性質和環境,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了解。相信這些見識對于將后來無論是否會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來說,都是受益匪淺的。
一、實習過程中的認識與所得
(一)、市民法律意識顯著提高之前在還未到橫空律師事務所實習時,猜想在我們這樣的一個中小城市,應該沒有很多案件糾紛需要處理。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也僅僅只是在辦公室翻翻報紙,聊聊天而以。等真正到了辦公室的那天,才發現原來在辦公室每天都會有很多的案件需要辦理。實習的第一天,我所在的辦公室的趙海濤律師就忙于辦理在孝感的一起案子而出外。每天從早上到下午的實習,一直都不斷會有人到辦公室來,他們或咨詢自己身邊發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或詢問自己案件的辦案進程,提供案件線索證據等。在這一個月里,有關工傷、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賠償,因家庭暴力而訴訟離婚等等案件一直有發生。其中,在這些案件的原告當中不乏有年過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識還不夠完善的農民。每天接待這些案件的當事人,雖然自己不能給他們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識的幫助,但是在與他們的交談中,我能夠深切的感受到他們已經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管是從辦理的案件的數量,還是從群眾的思想變化來說,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識都正在不斷提高。 當然,在我國社會各方面還不發達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需進一步的提高。我國在改革開放之后,尤其是實行之后,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德治",號召全國人民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僅僅靠社會輿論的譴責是無法實現這一目標的。而只有通過法律手段,通過比社會輿論手段更為強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規則、履行義務,并能夠強化這種履行義務遵守規則的法律意識,方可實現。我們知道,一個法治的社會,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維法、護法的現代公民。遵守法律從根本上說,是符合絕大多數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廣大公民是法治建設的主體。即便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法治發展,政府也是代表公眾利益行使職權,建設法治國家依然是廣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賴于公眾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對于我市乃至全國的法制建設都將產生深刻的長遠的良好影響。
(二)、有關工傷、交通事故索賠的案件多 在這一個月實習所接觸的案件中,類似于工傷索賠,交通事故賠償的案件占多數。“天有不測風云”,務工者在勞動的過程中,難免有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即所謂的“工傷”。工傷得不到賠償,與老板發生糾紛等事也時有發生。特別是農民工在私人承接的工地上工作,在無任何保護和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極易發生各種傷害因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在這一個月中,我所知道的類似案件就有:一孝感中年婦女楊某在其務工的工地上因安全防護措施不當而造成左手四手指被截斷,被堅定為九級傷殘,要求其負責人賠償醫療費及各種損失費;我市黃灘鎮一從四川隨工作隊來完成工程的男子范
某,也是因為工作時造成右眼失明,要求賠償等等。這類案件發生之多,應引起我們的深思。在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會最底層的勞動者,發生如此之大的人身傷害對于自己的家庭環境而言,顯然是不能夠承受的。但是,越是如此,在發生傷害事故后,這些工程的負責人很多的卻都是一味的推卸責任,使這些受害人不得不進行法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看到這些受盡歲月洗禮的農民,為自己本應得到的賠償、保護而奔走的時候,會覺得我們社會對于他們的社會保障還是很不完善的,他們的合法利益應該受到全社會的更大重視。他們是活躍在城鎮和鄉村中最積極、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們在創造社會財富的同時也在塑造自己,已經與城市發展和居民生活、與農村繁榮和文明進步密不可分。我們的政府要切實加強和改善對他們的領導,真心實意地為他們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在全社會上下創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如何協調好他們與各階層的關系,進一步保護他們的權益不受侵害是我們亟需解決的問題。
結合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識,考慮到農民工勞動關系的復雜性和特殊性,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民工已成為中國社會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在抓好《勞動法》、《工會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的同時,應對農民工適當做出特別規定;還可以制定適用于農民工的單項條例、地方性法規和行業性、區域性勞動標準。由于城鄉結構和農民工自身文化、知識、法律素質的局限,他們在城市生活中處于弱勢地位,權益屢屢受到侵害,因此,盡快制定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顯得尤為重要。這一個月的實習,每當看到這樣的案件的當事人進到辦公室來時,心里都會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在我國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對于他們的合法利益的保護顯然國家還需做很多的努力。
電大法學的社會實踐報告4
實踐,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么所學的就等于零。理論應該與實踐相結合。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后找工作打基礎。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我們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
第一次參加社會實踐,我明白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學生走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投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培養鍛煉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養性,樹立服務社會的思想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在校大學生更新觀念,吸收新的思想與知識。
不同的時間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將讓我終生受用。社會實踐加深了我們與社會各階層人的感情,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讓自己在社會實踐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才干,進一步明確了我們青年學生的成材之路與肩負的歷史使命。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里,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我在實踐中得到許多的感悟!
在這次實踐中,讓我們很有感觸的一點就人際交往方面, 大家都知道社會上人際交往非常復雜,但是具體多么復雜,我們想也很難說清楚,只有經歷了才能了解.才能有深刻的感受,大家為了工作走到一起,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個性,要跟他(她)們處理好關系得需要許多技巧,就看你怎么把握了.我們想說的一點就是,在交際中,既然我們不能改變一些東西,那我們就學著適應它.如果還不行,那就改變一下適應它的方法。
讓我們在各自的社會實踐活動中掌握了很多東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們在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好人際關系這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在這些社會實踐中使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必須在工作中勤于動手慢慢琢磨,不斷學習不斷積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設法解決,實在不行可以虛心請教他人,而沒有自學能力的人遲早要被企業和社會所淘汰。
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里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已,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已,表現自已。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我在酷熱中迎來了作為大學生的第一個暑假,也滿懷激情地參加了暑期社會實踐活動。暑假時間過得好快,短短的幾天社會實踐結束了。這段時間對于我來說真的好長!其間有著太多的感觸。我想,這幾天是一個過程,一個學生走向社會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學習到了很多東西,我們在其中成長。 我在酷熱中迎來了作為大學生的第一個暑假,也滿懷激情地參加了暑期社會實踐活動。
作為一個大學生有別于中學生就在于他更應重視培養自己的實踐能力,在注重素質教育的今天,社會實踐活動一直被視為高校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新世紀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暑期社會實踐活動是學校教育向課堂外的一種延伸,也是推進素質教育進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當代大學生接觸社會,了解社會.同時實踐也是大學生學習知識,鍛煉才干的有效途徑,更是大學生服務社會,回報社會的一種良好形式.。
暑假開始不久我便在阜寧縣溝墩法律服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暑期社會實踐,在自己的觀察和服務所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知識,對法律知識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實踐之前,我的心里很沒有底,深怕自己不能勝任這份工作。因為我只有一年的法律學習基礎,所以生怕自己會搞砸。可是同樣想證明自己,于是我就在這種既擔心又激動的心情下迎來了實踐。
剛開始實踐時,因為沒有經驗,所以工作人員只叫我做一些簡單的工作,例如端茶送水,裝訂文件,打印資料。實踐期間我有幸與實踐單位一起參加縣里組織的普法活動。目的是進行普法宣傳,以期用我們所學的知識,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群眾,為他們答疑解惑,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活動的地點是在縣政府的附近,在具體的活動進行當中,我們接待了許多來咨詢問題的人,了解了許多法律知識。
在這一活動開展的過程中,我們不僅對法律進行了宣傳幫助了許多缺乏法律知識的市民,還使我了解到自己法律知識的匱乏。看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給群眾介紹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法律問題,告訴他們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我覺得了解法律給別人提供法律建議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通過這次活動,也使我看到了只有在實踐中才能發現問題。
法律不僅僅是寫在紙上的東西,而是要運用到實踐中并發揮作用的東西。因此這次普法活動讓我們發現許多問題,在以后學習中中,我們應多了解與法律密切相關的一些領域的信息,豐富自我。只要我努力,我相信不久的將來我也能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律工作者。
可是目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普遍不高。因為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高校的法學通論課時有限,要想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是很困難的。因此,高校大學生在這有限的課時中獲得的法律知識也是有限的。
然而進行了這次社會實踐,參加了與法律有關的活動,讓我從實際中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而且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法律知識比從課堂中學到的產生的效果會更好。此外多閱讀參考法律書籍。這些對我法律意識的提高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利于他們抵御不良社會現象的影響,預防和減少犯罪,能夠更好地健康成長。必須提高大學生法制觀念,才能使他們自覺遵守法律,才能對立法、執法和司法進行有效的監督,促進目標的早日實現。
總之,大學生法律意識對于國家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需要社會、學校、家庭共同努力,這樣才能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得到很大的提高。通過這次實踐我了解到,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而隨之而來的競爭也非常嚴峻的擺在了我們的面前,現代社會所需要的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知識型人才。因為這些人才太多,而適合他們的崗位太少。時代賦予人才新的定義:不僅能夠駕馭新科技,具有創新意識,更要有將科技應用于實踐的能力。
但是,再看看我們,只是被禁錮在四角高墻內,捧著書中自有黃金屋的古訓,做著日后事業有成,飛黃騰達的白日夢。我們的傳統,我們的教育制度還有我們本身使我們缺乏勇氣走出象牙塔,去接受實踐的檢驗和社會競爭的洗禮。并且我們的法律意識匱乏,不利于我們抵御不良社會現象的影響,維護我們自身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犯罪。
在這樣一個知識與實踐完全脫節的環境里,我們又有什么資本去談成才、談競爭、談事業?時代證明,歷史證明,我們的自身狀況證明:我們唯有面對社會,才能心平氣和地作出一些選擇,才能確立自己學習和生活的目標。我們無法改變社會,所以只能改變自己。這次實踐不僅給我帶來豐富的經驗,還改變了我的成才觀和人生觀,是我人生寶貴的財富。
短短的半個月的實踐很快就過去了在這短短的十幾天中我碰過壁,受過累,流過汗,但是我卻成長了,我了解教育不僅要教給學生知識,更重要的是要讓學生們體會到做人的道理。“誠實、聰明、勤奮”,如果給現在的學生選,我相信他們一定會選擇“聰明”,他們認為現在的社會善人是做不得的;他們不懂什么叫做競爭,不知在競爭面前要叫一個條件:“公平、公正、公開”,如果沒有這三點,就不叫競爭,叫“自私”。雖然學校沒有告訴我們這一點,可我們可以在實踐中自己領悟
其實我們的要求并不高我們需要空間;需要輕松的環境;需要一個屬于自己的天空。現在父母總是幫助我們安排著一切,不去考慮我們愿不愿意,把我們自己心中的真實想法都掩藏起來,去讓我們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因此讓我們叛逆心理越來越大、厭學的學生也越來越多。
因為他們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他們沒有明確自己的目標,所以他們的潛力沒有爆發出來。每一個人的潛能都像一個無底洞,就連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大,只有自己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的時候,才是真正爆發實力的時候!我以前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可是經過這次實踐我了解到我想從事于法律有關的工作,因為我認為它很有趣。這次實踐讓我有了真的理想,這不僅是一次實踐,還是一次人生經歷,是一生寶貴的財富。我相信我永遠都不會忘了這次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