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一年的學習下來,說實話,我并不清楚,我在學什么,學這為了什么。而這次的經歷——一個月的法院生活,我體會到了公平與正義的真正價值。
有時候,我在想我會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永遠也長不大的小孩。因為我發現,真的,我依然年少輕狂,不識“愁的滋味”。
為了能通過面試,順利地進入法院實習,我前一天在家反復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問題的答案。比如:“你為什么想進法院實習?”那我會亳不猶豫地說:“定紛止爭,維護正義,成就一個法律人應有的價值。” 第二天,我一路緊張而興奮地到達法院。仔細端看,大門莊嚴肅穆,旁邊的二尊石獅巍然矗立,整個法院籠罩在一層等級與森嚴的暮紗下。不禁,一陣畏然。
看到“門口禁止停放一切車輛”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個地方把我的愛車給安頓下來。剛往大門方向走去,門衛就遠遠地問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長!”我底氣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長?”“啊…”啞然。“哦,一個法院會有幾個院長么?”我納悶。“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個大學生,來這兒實習的。”“哦,這樣啊,那你先過來坐吧。我們這兒下午是三點上班,現在還沒到時間,你在這兒等會兒。”沒辦法,只能這樣咯。
沒過一會兒,一位領導模樣的人從大門經過,門衛告訴我“這是我們季庭長,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遠,我忙奔過去,他顯然覺察到什么,回過頭來,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卻不知說些什么。“季庭長,您好。”“你好,有事嗎?”他溫和地回答。“我是來這兒實踐的。”“哦,這事,你去找政治處吧。”“好,謝謝。”我不得不重新回到傳達室。
終于,在兩點五十左右,政治處有人上班了。門虛掩著,我敲門進去,說明情況后,他說:“好,我跟領導匯報一下,可以的話,我這兩天打電話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職應聘的問題,竟只字未提,不禁黯然。什么可以的話打電話通知,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絕嘛。哎,沒戲,歇菜般我離開了法院。 憧憬的破滅,猶如怒放后的煙花,瞬間的璀璨浮華后,天空一無所有,留下寂寞的回憶顧影自憐。
回家后我死死地睡了一覺。“哼,有什么大不了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談專業對口的話,那就還有檢察院和司法局這兩個國家機關了。正當我琢磨著先去找哪個單位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陳海杭嗎,我是法院……”啊,真的嗎,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這份意外的收獲來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7月5日,我正式開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處工作。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只是隱約感到我的工作似乎與案件審理沒有什么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