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下發《關于做好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中考報名條件,報名條件和要求基本延續條件和要求。
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原畢業學校)或戶籍所在區縣報名。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等8類非滬籍學生可在本市報名參加中考。
具體時間如下:
即日起至1月30日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報名材料核對時間。
2015 年3月2 日—3 月14日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統一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
3月6日—3月14日為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或外省市初中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材料核對、信息確認。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部分應屆初中畢業生,可根據相關規定參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考試,具體辦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