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4年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的若干意見》(滬教委基〔2015〕21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上海市中高職貫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職〔2015〕4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中等職業教育—應用本科教育貫通培養模式試點工作的批復》(滬教委職〔2015〕8號)精神,結合本市中職校工作實際情況,現就2O14年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提前批招生有關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招生計劃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職校”)
包括中等職業教育-應用本科教育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本”),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高職”),中職校航空服務、藝術類、自薦生(以下統稱“自主招生”),其中列入提前批面試招生的航空服務專業招生計劃,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本市中職校提前批的招生計劃,由市教委統籌協調平衡后下達。各級招生部門要嚴格執行各類計劃,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計劃。涉及招生計劃的調整,須經市教委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5〕85號)文件規定的報名條件,并通過本市中招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確認、獲得7位數考生登記號。報考中本貫通的考生必須是本市常住戶籍應屆初三學生。
三、學校面(考)試
招生學校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是否進行面試或專業考試,相關招生公示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后,及時向社會公布。
(一)面(考)試報名
1.考生帶好通過本市中招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的《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表》(復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報名照2張(以報考一所學校計),到招生學校辦理專業面(考)試報名手續。
2.中職校提前批的專業面(考)試不得收費。
(二)面(考)試安排
中職校提前批面(考)試的科目、時間、要求等由招生學校自行確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但所有面(考)試工作應在4月19日-5月4日之間完成。
(三)確定合格名單
凡進行面(考)試的中職校應當在全部面(考)試完成后,于5月5日16:00前按要求將合格名單上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的“中職提前批資格庫”。面(考)試完成后,招生學校必須及時告知考生面試結果或發放專業考試成績單。
(四)藝術類專業考試藝術類專業考試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本市中職學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考院中招〔2015〕2號)執行。
四、填報志愿
凡報考中職校提前批的考生,應在5月8日9:30至5月10日12: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三類志愿可同時兼報。考生須根據自己的專業成績及自身情況綜合考慮,慎重選擇學校及專業,考生填報的志愿代碼將作為投檔錄取時的唯一依據。考生填報志愿時要符合學校招生公示中所規定的要求,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學校退檔,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中本貫通限報1個志愿,中高職貫通可以填報3個志愿,自主招生可以填報4個志愿(航空服務、藝術類和自薦生專業可以兼報)。考生報考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學校時,應按照學校要求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或專業考試,進入“中職提前批資格庫”的考生才能填報志愿和參加投檔錄取。未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填報志愿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中職校提前批的招生錄取。
五、志愿確認
中職校提前批志愿填報采取網上志愿填報和書面志愿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書面志愿確認后才能參加市統一投檔錄取。
(一)志愿確認對象:已在網上填報提前批志愿的考生。
(二)志愿確認時間:5月16-23日,具體時間由各區縣中招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區縣招辦必須在5月31日前上傳確認結果。
(三)志愿確認地點:應屆初三學生在就讀初中學校進行,其他考生在報考區縣中招辦進行。
(四)志愿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和家長應仔細核對志愿表上的信息,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無效。
2.書面志愿確認只核對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補報志愿。
3.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中職校提前批的招生錄取。
六、文化考試填報
中職校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均須參加上海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即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和化學科目考試并獲得有效成績。
七、錄取工作
(一)錄取成績
1.除藝術類專業外,中職校提前批錄取總分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共6門科目學業考試成績與政策性或獎勵性加分相加而成。2.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分為文化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按招生學校預先公布的成績合成辦法計算)。文化成績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學業考試成績與政策性或獎勵性加分相加而成。
(二)錄取順序
中職校提前批錄取按照中本貫通、中高職貫通和自主招生順序依次錄取。自主招生中的航空服務專業、藝術類專業和自薦生招生不分先后順序,按照考生志愿順序錄取。
(三)錄取原則
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按學校招生計劃和要求,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和錄取總分,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一次性投檔錄取。中本錄取總分須達到當年本市普通公辦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中高職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考生如果被中職校提前批志愿錄取,其后面所填報的志愿(即統一招生錄取批次的零志愿、名額分配志愿和1-15志愿)就自動失效;未錄取的考生進入后面批次志愿的招生錄取程序。
八、工作要求
(一)招生學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校長為招生工作負責人。招生學校要認真按照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做到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事先公示并嚴格執行。作為中職校提前批專業面(考)試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專業考試命題、考試、評卷和錄取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特別要加強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教育,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市教育考試院。
(二)各區縣中招辦要合理安排志愿確認工作,加強對轄區內的初中學校的業務指導,確保志愿確認工作順利實施。
(三)各級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工作的要求和流程進行,同時配備專門的技術操作人員,并參加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組織的業務培訓。
(四)各級招生機構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監督檢查的規定,認真、負責、熱情、妥善地處理人民群眾的來電、來信和來訪,堅決查處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索賄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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