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而學教育訊 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公布。方案規定:2017年起,高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作為高等學校錄取的基本依據。高考成績總分滿分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
思而學教育訊 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公布。方案規定:2017年起,高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作為高等學校錄取的基本依據。高考成績總分滿分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