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上海師范大學,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上海師范大學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上海師范大學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上海師范大學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上海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師范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徐匯校區地址為桂林路100號; 奉賢校區地址為海思路100號。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師范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范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師范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師范大學監察處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分配 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預留計劃數為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將用于調整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
九、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英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日語、英語,法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法語、英語,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非語言類專業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從大學英語一級開始教學。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加分政策 |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且最高不超過20分。錄取時以省級招辦投檔成績作為依據。 |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 二、上海考生錄取規則: (1)本科提前批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投檔范圍內,根據生源情況,按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招生專業組的投檔分數線。 (2)各專業組錄取時,對每一位考生進行加分(即按級差錄取。在投檔成績的基礎上,分別對他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加5分、第二專業加3分、第三專業加2分、第四專業加1分),以此產生的新的總分為錄取依據,按考生所填專業的先后,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考生的排序規則參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同分排序規則,若仍有同分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3)對專業組內所填的專業均不能滿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調劑,并符合調劑專業的相關要求的考生,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并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調劑錄取到專業組內計劃未滿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不愿意調劑或不符合調劑專業的相關要求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三、浙江考生錄取規則: 按浙江省有關規定錄取。 四、其他地區錄取規則: (1)專業錄取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根據各省高招辦提供的投檔的成績,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的先后,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不分專業先后,無專業級差分)。同分參考各省市投檔排序規則。 (2)對所填的專業均不能滿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調劑,并符合調劑專業的相關要求的考生,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不愿意調劑或不符合調劑專業的相關要求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江蘇省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2B。 | ||
十三、特殊類型招生規則 | 藝術、體育類專業的具體錄取原則,以我校公布的藝術類、體育類招生簡章內容為準。 | ||
十四、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藝術類專業:音樂表演(中俄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30000元[滬價費(2014)18號];其他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普通中外合作專業:植物生產類(園藝中荷合作)、經濟學類(經濟學中美合作)、經濟學類(經濟學中法合作)、新聞傳播學類(廣告學中法合作)、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中美合作)、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美合作)、機械類(汽車服務工程中德合作)、土木類(土木工程中英合作)、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法合作)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十五、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完善的幫困助學設施,如慈善愛心屋、愛心家園等,根據有關政策對困難學生發放學習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動場所,開展各類資助育人活動。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64322204 | ||
十七、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shnu.edu.cn 招生處(辦)官網:http://ssdzsb.shnu.edu.cn 咨詢電話:64322695 | ||
十八、其他須知 | 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中,對完全服從專業調劑(含高收費專業),體檢、錄取條件等不受限制進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錄取,不會退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