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學費與住宿費。學校對本科教學實行學分制管理,具體收費辦法按照學校財務相關規定執行(詳見《華東理工大學關于實行按學分制收費的暫行規定(修訂稿)》校財(2009)4號文)。學校采取按學分預收結算的方法收取學費,各專業預收學費標準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為5500元/學年;軟件工程專業不超過6500元/學年(在待批中);藝術設計類專業為10000元/學年;關于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與德國呂貝克應用科技大學合作舉辦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和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為15000元/學年(學生在赴德期間需另繳給德方學校項目管理費5700歐元/人),與德國克勞斯塔爾工業大學合作舉辦的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為15000元/學年(學生在赴德期間需另繳給德方學校項目管理費4000歐元/人),上述3個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的學生赴德旅費和生活費自理,因不符合出國條件而在國內學習的學生,剩余學期學費標準改為5000元/學年;其余專業均為5000元/學年。學校住宿費視宿舍條件而不同,徐匯校區每學年500~1200元;奉賢校區每學年900~1100元。
第二十五條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貫徹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形成了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為基礎,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學為主要手段,以多樣化、個性化的獎助學金為激勵,以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為補充的多元化幫困助學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堅實的經濟保障,同時也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搭建廣闊的實踐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