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秋季高考體檢安排
1.應屆高中畢業生的體檢,由各區(縣)招生體檢站會同區(縣)考試招生機構與各中學商定體檢的日程安排。
2.應屆中專、職校和技校畢業生的體檢,由各區(縣)招生體檢站會同區(縣)考試招生機構與各中專、職校和技校商定體檢的日程安排。
3.往屆生和在職職工等其他考生的體檢,一般在3月份,每周一至周五14:00?15:00,由考生自行前往報名所在地的區(縣)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閔行區、金山區和浦東新區的區域內有2至4個招生體檢站,考生可選擇就近的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
4.本市戶籍、長期在外省市中學借讀的個別考生的體檢,可在返滬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期間同時進行體檢;具體辦法由有關區(縣)考試招生機構將上述信息以書面方式告知有關招生體檢站,各區(縣)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好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讀考生的體檢。
5.對個別逾期未體檢的考生,由區(縣)考試招生機構督促其進行體檢后再給予填報志愿;各區(縣)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個別逾期未體檢考生的體檢。
6.各區(縣)招生體檢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間,組織安排考生的體檢(包括復查),便于考生填報志愿時選擇學校和專業。
7.各區(縣)招生體檢站應填寫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一式兩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表》,同時將考生體檢信息輸入計算機招生體檢數據庫,為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網上招生做好基礎工作。
高考體檢程序及檢查項目
體檢的主要程序包括:各縣市區招生辦制訂體檢日程安排---各報名點組織考生參加體檢---體檢醫生按體檢項目和工作操作規程對考生進行體檢---主檢醫師做出總檢結論---體檢醫院負責將體檢表匯總后交考生所在報名點---各報名點對考生體檢表進行復查,檢查是否有漏填、漏檢或體檢結論不明確的,若發現問題可由報名點通過縣市區招生辦與體檢醫院(體檢站)聯系復查。
主要檢查項目(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體檢主要檢查七個方面項目,它們是:眼科,包括視力、色覺、眼病;內科,包括血壓、發育情況、心臟及血管、呼吸系統、神經系統、腹部臟器等;外科,包括身高、體重、皮膚、面部、頸部、脊柱、四肢、關節等;耳鼻喉科,包括聽力、嗅覺、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視;肝功能檢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