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交通大學學生管理實施細則》中關于本科學生自主選擇專業的有關要求,學校 鼓勵學生根據自己在校第一學年的學習和生活情況,綜合考慮自己的專業意向、興趣愛好、特 長等因素,在學校辦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調整專業類別。轉專業工作將涉及到學生未來發展和 學校辦學安排,學生本人應在慎重考慮的基礎上提出申請,招收學院應本著對學生負責和對學 校負責的態度,綜合考慮學生學習成績、道德品質、興趣特長等各方面因素,擇優選拔錄取適 合本專業類別培養要求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藝術設計類學生、提前批次錄取學生、 非2012年入學的學生以及與學校簽訂有關協議的學生不參與本次自主調整專業工作。
各專業的招收工作嚴格按照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
各專業類別招收計劃按《上海交通大學2012級調整專業類別招收計劃表》所列人數和專業
道德品質良好,無違紀違規處分記錄,允許所有已修讀課程最多有1門課程不及格,完成原 學院執行計劃課程要求同時還應符合各學院的具體要求。
3月28日15:30至4月5日11:00,逾期將不予受理。
登陸教務處主頁( http://202.120.63.135:81/major/ )點擊相關鏈接報名。
可向所在學院索取《上海交通大學本科學生自主選擇專業審批表》,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 載,填寫后交至教務處注冊與學務中心(新行政樓B112室)。
申請調整專業類別的學生可以選擇兩個專業類別,分別填寫在兩張申請表上,并注明第一 志愿和第二志愿,否則視為無效。第一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無錄取順延至第二志愿。
教務處與各學院共同完成申請學生的報名資格認定。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表視為無效,
各學院應制定完善的選拔方案,可根據學生的高考成績、學習成績、選拔考試成績以及選 拔面試成績等方面綜合考察學生。其中,選拔考試的科目和內容由各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特點自 定;選拔面試可結合學生的基礎知識、外語能力、專業素質和興趣特長等進行。選拔過程中請 學院做好記錄并填寫《上海交通大學本科生自主調整專業類別綜合評定表》。
各學院根據學生綜合考察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各專業招收人數不得超過本次公布的招收計 劃。由各學院將學生綜合評定表、綜合評定匯總表以及簽署意見的學生審批表報教務處審批。
擬錄取的學生須在原專業參加所有已選課程的考試,若考試成績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學生轉專業后應按照轉入專業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原則上學生不應因轉專業延長在校學習 時間,如確因專業跨度大,補修的課程過多需要延長在校學習時間的,在延長期內應按學校有
醫學院學生轉入非醫學相關專業原則上編入2013級。
1、3月28日15:30?4月5日11:00,各院(系)負責組織報名工作,并接受學生咨詢。 報名工作結束后,將不予受理學生放棄或申請自主調整專業等相關事宜。
2、4月9日?4月19日,各院(系)組織考核,4月22日前將擬錄取學生名單和考核、選拔
由教務處進行審核。
3、5月上旬教務處對擬轉專業學生進行公示,并確定擬轉專業學生錄取名單。列入該名單 的學生須填寫《自主調整專業學生轉換、補修課程審批表》,并于5月10日前交至教務處和轉
4、2014-2015學年秋季學期初教務處對擬轉專業錄取名單進行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學生 將被取消其轉專業資格,仍按原專業培養計劃進行選課。
上海交通大學
教 務 處
二Ο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