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由語、數、外3門統考成績和3門高中學業等級考科目成績構成,總分滿分660分
■3門等級考科目從“政史地物化生”中自選,每門滿分70分,計入高考總分時細化為11個等級
19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公布《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決定今年啟動上海市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17年整體實施。
據了解,上海試點方案的總目標是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從秋季入學高一新生開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設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13門科目;所有科目均設合格性考試,考試成績“合格”是高中生取得畢業資格的必要條件。此外,學生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中,根據自身興趣特長選擇學習其中3門參加等級性考試,成績按等第呈現A、B、C、D、E五等;高中學業水平考的各科目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隨教隨考隨清,合格考與等級考高中生均只能參加一次。
●建立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2017年起,推動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環節中開始使用。
●深化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改革。2017年起,上海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分值均為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外語考試一年舉行兩次,高中生最多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聽說測試,引導外語教學注重應用能力培養。
●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2017年起,上海高考成績由語、數、外3門統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3門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等級考每門滿分70分;等級考在計入高考總分時,由五等再細化為11個等級,其中A+為滿分70分,E計40分,相鄰兩級間的分差均為3分。同時,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學生的高考總分和院校志愿,分學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和錄取。
●完善和規范高等學校自主招生。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統一高考之后進行。
●繼續深化高等學校春季考試招生改革。2015年起,將上海市本科院校需要通過面試等方式考核學生能力的部分特色專業招生計劃投放到春季考試招生中,設立面試(或技能測試)環節。
●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大幅減少、嚴格控制高考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合理設置加分分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探索逐步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