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鼓勵和引導部分學習成績優良、相關學科成績突出的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繼續開展保送生招生工作,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教育部規定具有保送生資格的以下兩類應屆高中畢業生:
1.省級優秀學生;
2.外國語學校推薦保送生;
以上考生需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體檢結論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普通類保送生可報考的專業,詳見附件列表。
外國語學校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只能報考英語(涉外法商)、日語(涉外法商)、德語(涉外法商)或者翻譯(涉外法商)專業,其中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日語專業限招日語或英語語種,德語專業限招德語或英語語種;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不能轉到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共計15人。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調整,擇優錄取。
三、報名及審核
(一)報名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需于2月19日之前登陸我校招生網http://zsb.ecupl.edu.cn【網上報名】“注冊報名”,選擇“保送生”進行報名;
2.申請材料準備:用標準A4紙,按下列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a.《華東政法大學保送生推薦表》,需所在中學加蓋公章(推薦表所粘照片應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華東政法大學保送生推薦表.doc
b.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的復印件,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c.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資料;
遞交材料須知:
a.所有申請材料以EMS特快專遞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且務必在寄送單上注明“2016保送生”。截止時間:2月19日(以當地寄出郵戳為準)
b.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華東政法大學明志樓A210招生辦公室,郵編201620,電話021-67790220(材料恕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3.報名考試費118元/人,通過郵政匯款方式匯至我校招生辦,收款人:招生辦。地址見上文。
(二)審核
我校將于3月9日前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水平測試。
四、水平測試
我校保送生水平測試分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的60%與面試成績的40%折算綜合分,總成績=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100/150)×60%。
筆試內容滿分150分(語文、數學、英語每科50分)。
面試內容滿分100分。外語類保送生主要考察英語朗讀、理解、表達等,面試語言為英語;普通類保送生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能力等。
測試時間:3月19日(周六)
有關測試的其他具體事項、準考證等將通過我校招生網進行公告。
五、錄取規則
(一)預錄取
考生經我校水平測試后,根據考生整體考試情況,按照水平測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予以預錄取。若無其他限制,我校原則上按照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予以錄取;外語類和非外語類將分開劃線。
(二)公示
預錄取的考生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我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三)錄取
公示期間無異議,且進入教育部高校學生信息網站保送生資格公示名單的考生,我校將按規定報送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審批錄取手續,學校將在7月正式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監督機制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所有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有關學生的錄取資格,并向有關教育部門報告。
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監督招生工作并接受社會舉報。
監督電話:021-67790299;
郵箱:jiwei@ecupl.edu.cn
七、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明志樓A210,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1620
咨詢電話:021-67790220(1月14-17日上午9點到16點或2月24日后工作日上午9點到16點)
電子郵箱:zsb@ecupl.edu.cn
華東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ecupl.edu.cn
附件:華東政法大學保送生招生專業目錄(普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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