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農村專項計劃”?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就讀重點本科院校的比例,從起,實施普通高校招生市屬高校“地方農村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
在提前批次和藝術體育類錄取結束之后、第一批本科錄取之前,設置“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本批次設置4個非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1個“愿否專業調劑”及1個“愿否走讀”選項。
符合市教委規定的本市農村戶籍的考生均可填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填報志愿前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示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名單,考生所在區(縣)高招辦須在填報志愿期間進一步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如有不符合“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須取消其填報“專項計劃”志愿資格。
符合“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資格且愿意填報“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可按規定填報“專項計劃”志愿,也可同時填報其他批次本科志愿。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且文化考試成績(含市教委規定的加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線下20分(含第一批本科線上的考生)方具備投檔錄取資格。投檔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招生院校專項計劃12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投檔方式與提前批投檔方式相同),由招生院校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未被“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面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錄取。
,上海海事大學、上海理工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師范大學等8所列入本市第一批本科招生的市屬普通高校參加“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招生,計劃招收相關考生167名(文科36名、理科131名),具體詳見《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