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 | 上海杉達學院 |
二、就讀校址 | 金海校區:上海市 浦東新區 金海路 2727 號 |
嘉善校區: 浙江省 嘉善縣 人民大道 505 號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六、預留計劃數與使用原則 | 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語種不限,非語言類專業入學后教學語種為英語。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
十、錄取規則 | 1.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根據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定、錄取程序和報考我校的生源情況、招生計劃,確定提檔比例;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計算機自動投檔。 3.我校認可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 4.江蘇省考生要求選測科目等級2C及以上; 選測科目等級為B的考生,錄取時在考生投檔分基礎上加3分;選測科目等級為A的考生,錄取時在考生投檔分基礎上加5分。錄取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 5.對于進檔考生,以考生所在省市的投檔總分,按高低分排序(上海考生加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加分后排序,詳見第6條),根據考生所填專業,第一志愿以“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其他志愿為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凡進檔我校并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原則上都會被錄取。 6.上海進檔考生將實行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加分政策(學校專業錄取用)。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等第A、B、C、D、F折成固定對應的分數:A=100;B=90;C=75;D=60;F=40。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等第總分≧240分者加5分;≧250分者加10分;≧260分者加15分;≧270分者加20分。 7.部分專業單科要求。我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原則上錄取數學成績90分及以上的考生;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辦學)原則上錄取數學成績90分、英語成績100分及以上的考生;語言類專業原則上錄取外語成績100分及以上的考生;護理專業上海生源原則上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化學成績C等級及以上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績未到單科要求,相對應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達B級以上亦可。單科不以150分計的省,統一折算至150分計。實際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上述專業錄取單科要求。 8.對于同分考生,參考相關科目的總分之和(文科參照英語和語文之和、理科參照英語和數學之和);若再同分,則都看外語成績。 9.對未能按志愿錄取專業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專業調劑按考生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未錄取滿的專業。對未能按志愿錄取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時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10.藝術類錄取。(1)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的藝術類本批報考資格,本科考生高考英語成績須達到50分(含50分)以上,文理兼收。(2)錄取時以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文理考生均按其錄取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3)上海考生取得上海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文化成績達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直接錄取,按錄取總分排序錄取專業。(4)上海考生藝術類專業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前800名、文化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單科不限,直接錄取,按錄取總分排序錄取專業。(5)上海考生藝術類專業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前1500名,單科不限,文化和專業合成總分達到本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優先錄取。(6)錄取總分計算公式: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高考文化滿分)X高考文化成績(即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X0.75)。(7)同分考生看專業統考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