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全國統考)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浦東校院:上海市浦東新區 下鹽路2888 號 | |
軌道學院:上海市徐匯區 凱旋路2050 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個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招生計劃。 |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不限,入學后為英語教學。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九、錄取規則 | 學院在招生錄取過程中貫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1、 所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必須在統一規定的文化課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上。 2、 上海生源錄取按學院招生計劃數的1:1.05的比例進行投檔。外省市生源錄取按各省市高招辦規定的投檔比例進行投檔。 3、 投檔考生根據我院各專業招生計劃數、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體檢條件,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 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同分,則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的成績進行擇優錄取: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 5、 藝術類專業按照考生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高職教育非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4-6人間800元—1200元/學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學院招生辦公室:021—56996297、68159612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學院監察室:021—56998357 | |
十四、網址 | http://www.scp.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一定比例的學費貸款貼息,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