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綜評實施辦法征求意見 2017年起為高校自主招生提供參考
本報訊(記者 徐瑞哲)昨天晚間,《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在線公布。2017年起,上海將推動高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把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參考,為科學選拔人才提供參考。
完善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此輪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兩依據一參考”的配套政策,即:以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以綜合素質評價為參考。為此,在制定《上海高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時,上海同步啟動制訂這一《實施辦法》。
據悉,上海開發建立了上海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規范統一的標準化管理,確保綜評數據真實。信息錄入過程,盡可能采用客觀數據導入方式,如學生基本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質監測評分等。同時,將部分原本難以考察的主觀性指標,轉化為參與相關活動的情況記錄及其成果,使評價內容可考察、可比較、可分析。
目前,信息管理系統開放與截止記錄的時間統一,確保記錄時間范圍的公平。此外,實行市、區縣和學校三級管理,主要內容模塊的信息錄入都有具體管理辦法,建立起信息審核、信譽等級制度、公示與舉報投訴制度,保障綜評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