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華東師范大學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華東師范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細則(2021年修訂)
根據《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對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作如下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卓越育人工作和完全學分制建設,適應學生專業選擇的需要,學校特修訂本細則。
第二條轉專業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并接受全校師生監督。
第三條各專業提供的轉入計劃數一般不低于該專業一年級現有學生人數的15%,因實驗條件限制或當學年招生數超過150人的,可適當降低轉入計劃數。
第四條學校教務處統籌負責轉專業工作。學部(院系)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轉專業工作。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領導擔任,成員由教學委員會成員、教師代表、本科教務員等組成。
第二章轉專業條件與限制
第五條在學期間,學生對其他專業有興趣或專長的,可以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轉專業(以下稱一般類型轉專業)或基于課程修讀情況轉專業(以下稱特殊類型轉專業)。(一)一般類型轉專業在春季學期進行,學生可在本科教務系統內申請。
(二)特殊類型轉專業在每學期最后兩周進行,入學已滿一年的學生可向教務處提交書面申請修讀課程,完成修讀要求后轉入新專業。
第六條轉專業限制條件(一)按照國家或者學校招生規定對轉專業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如外語類保送生、強基計劃學生、藝體類學生、公費師范生、定向生、體育特長生等,只能在規定允許的范圍和條件下申請轉專業。(二)自入學起已進入第三學年者,一般不轉專業;(三)已有轉專業或轉學經歷者,一般不再轉專業。學生有上述所列情況的,但因學校專業調整的,學生可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申請轉專業。學生有上述(二)、(三)所列情況的,但確因特殊需要或特殊困難,可按照特殊類型轉專業申請,但預計應可在最長修業期內完成學業。
第七條大類分流后能否在大類內申請轉專業由各學部(院系)自定。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條一般類型轉專業按如下程序辦理:(一)發布通知。教務處在每年春季學期通過教務處網站發布轉專業工作通知、公布轉專業考核辦法和計劃數。(二)學生申請。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本科教務系統提交轉專業申請。(三)咨詢宣傳。教務處和學部(院系)組織專場宣講會,并接受電話、郵件和現場多種方式的咨詢。(四)組織考核。學部(院系)組成轉專業考核小組,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已公布的考核規則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考核。非師范轉為師范的學生,如專業發生變更,則應參加轉專業考核和轉師范的考核,專業考核通過但轉師范考核未通過的,經學部(院系)同意,學生可轉入該專業的非師范。非師范學生轉師范但專業未發生變更,則僅參加轉師范考核,考核通過身份變更為師范生。轉為公費師范生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教務處對通過學部(院系)考核的學生進行復核。(五)錄取公示。擬錄取名單通過教務處網站公示。學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異議,可以在公示期內向教務處提出,由教務處組織開展核查。經核查,確實存在問題的學生和學部(院系)依規進行相應處理。
第九條特殊類型轉專業按如下程序辦理:(一)公布信息。教務處在每年春季學期公示轉專業錄取名單時同時公布一般類型轉專業中錄取數小于計劃數的專業。(二)學生申請。學生在春季學期/秋季學期最后兩周向教務處提交書面申請,申請范圍僅限于當年錄取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春季學期申請人數已達專業承受上限,則該專業秋季學期不再接受學生申請。如同時申請人數較多,超出專業承受能力,則根據學生的入學年限、已有的轉專業申請記錄、成績、當前專業背景等因素綜合排序。(三)選課修讀。教務處會同學部(院系)審核學生申請,由學部(院系)指定不少于2門課程要求學生修讀且當學期獲得學分不低于15學分。特殊類型轉專業一般不單獨轉師范考核,如學生希望就讀師范,則參加最近一次的轉師范考核,考核通過身份變更為師范生。但對于學生申請僅有師范生的專業,包括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由學部(院系)先完成非師范轉師范考核,通過者再選課程。(四)錄取公示。學部(院系)提交達到約定條件的學生名單,教務處在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教務處進行學籍異動。未達到要求的學生,仍回原專業學習。
第十條參軍退伍學生申請轉專業的范圍不受一般類型轉專業是否轉滿限制,但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學生退伍復學時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由學部(院系)組織考核,考核通過,教務處進行學籍異動。
第十一條認定為創業休學的學生,復學時申請轉專業原則上按照特殊類型轉專業辦理。
第十二條雙學士學位項目學生如果退出到初始錄取專業,由該專業所在院系審核,不歸入轉專業。如申請轉入其他專業(含聯合培養專業),應按照轉專業流程進行申請并按照要求參加考核。
第十三條轉為公費師范生、強基計劃等對轉專業有限制性規定的,一旦轉入后,參照相應類別學生管理。
第十四條轉專業考核結果公示后,放棄轉專業的,視同已經轉過專業。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條教務處負責轉專業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轉專業的所有考核過程應做到可追溯、可倒查。一般類型轉專業中,對每位申請者的各項分值如筆試、面試等考核項目須有明確的書面記錄,同時錄入本科教務系統。特殊類型轉專業中,約定條件應書面確定;退伍學生轉專業的考核應有詳細記載。
第十六條轉入專業的錄取人數如超過轉入計劃數,學部(院系)應及時向教務處報備并通過后可以執行。專業同時有雙學士學位、師范/非師范方向的,名額間能否調配應在轉專業考核前明確規則并告知申請學生。
第十七條無論轉專業工作是否已經結束,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或考核違紀行為,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已通過轉專業考核的,學校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十八條在轉專業工作中,發現教職員工有違反工作紀律情況的,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學生轉入的年級由轉入專業根據學生學業情況確
7定。學生轉入新專業后,須按照轉入年級專業培養方案修讀。若提前完成培養方案,可申請提前畢業。
第二十條轉專業學生應按照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在畢業學期進行學費結算。
第二十一條如教育部等上級部門關于轉專業工作有新的規定,由學校研判后執行,以當年度轉專業工作通知為準。如招生有新的規定,則按照招生時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自2021年9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全日制本科生,原《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華師教〔2017〕135號)同時廢止。未盡事宜由教務處會同有關單位協商處理。本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