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中心(所):
為了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15]35號)鼓勵應屆畢業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精神,結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積極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號)要求,現將我校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材料報送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申請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我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以及部隊招收的大學畢業生干部和從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隊參軍的畢業生不包括在內。)
2.高職(專科)畢業生為當年年滿18至23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歲。
3.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4. 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5. 經我校公安處(人民武裝部)確定的預征對象。
二、代償標準
國家對服義務兵役的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者代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國家對獲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格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畢業生,在畢業生入伍時,實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費補償款必須首先用于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三、申請材料
1.《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兩份;
2.《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3.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的畢業后還款計劃書復印件兩份;
4.《畢業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匯總表》一份。該表由各學院匯總并加蓋學院公章,Excel格式的電子版發送到qgzxzx@snnu.edu.cn。
各學院須于
四、相關工作
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須于
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應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其本人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于
2月后,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撥付的補償(代償)資金,學校將入伍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款項匯至《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中指定的銀行賬戶或貸款銀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認真組織。今年是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實施的第一年,各院、研究中心(所)要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國家優惠政策,使學生全面了解這項政策的主要內容,特別是政策導向、申請條件、代償標準等,激發和堅定畢業生投身軍營、報效祖國的熱情和信念,并及時組織預征對象積極申請辦理。
2.加強審核,及時報送。畢業生申請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準確性,將直接影響到申請人是否能通過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代償資格審批。因此,各單位要安排專人加強審核,并按照要求及時報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