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修改后的《兵役法》,從今冬起,取消非農業戶口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取消緩征規定。征集的主體對象為具有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下同)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學歷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征集的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盡量多征集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準入伍,并盡量多征集高職(專科)畢業生和入校的學生。
征集年齡
1、男青年為:12月31日前年滿18至20歲(1992年1月1日以后至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寬到21歲(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2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可放寬到23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滿17歲(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2、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年滿17至19歲(1993年1月1日以后至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放寬到年滿20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放寬到年滿22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體格條件
按照2003年9月1日國防部、國防部征兵辦公室分別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辦法》,以及國防部征兵辦公室2005年9月30日下發的《關于在征兵體檢中增加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檢測項目的通知》、2006年9月6日下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心理檢測標準和實施辦法(暫行)》、2008年8月22日下發的《認真貫徹執行<關于調整部分征兵體檢標準問題的通知>事》、9月7日下發的《關于調整部分征兵體檢標準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審查辦法的通知》和有關規定執行。
1、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2、體重:男青年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女青年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
標準體重=(身高-110)kg。
3、視力:陸勤人員:初中文化程度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 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員、在校大學生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準分子激光手術后半年以上,無并發癥,視力達到相應標準,合格。
4、面部、頸部文身或瘢痕直徑超過2厘米,著短裝身體其它裸露部位直徑超過3厘米,或雖經手術處理仍明顯文身瘢痕,影響軍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顱腦、胸、腹部等手術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響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男青年扎耳眼無明顯疤痕、無可視性穿孔,不影響軍容的,合格。
其它項目體格條件、部隊所需各類條件兵體格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政治條件
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規定: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五)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高校畢業(在校)生應征入伍享有優惠政策
為了鼓勵高校畢業(在校)生應征入伍,,國家對征集大學生士兵的相關政策作了調整,除規定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及其他優惠政策外,還享有下列優惠政策:一是優先考學提拔。(1)同等條件下,高校(在校)畢業生士兵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2)在校生士兵報考軍校,年齡放寬1歲;(3)大專畢業生士兵報考軍校,安排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軍隊院校培訓,學制2年;(4)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推薦對象;(5)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士兵可以免試進入士官學校學習1年,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6)符合提干條件未能提干的大學生士兵,根據個人意愿,首次選取士官實行“直通車”的辦法直接選取;(7)大學生士官本人自愿長期服役且勝任本職、符合崗位編制要求的,原則上可以服役滿中級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8)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士兵,表現優秀、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直接選拔為軍官。從起,全軍大幅增加了從大學生士兵中提干的名額。二是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低于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三是退役后享受就學就業優惠政策:(1)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2)退役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4)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5)退役后可根據實際需要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縣政府制定的地方性優惠政策
根據延安市民政局、財政局《關于冬季起應征入伍義務兵優待有關問題的通知》(延市民發﹝2015﹞73號)、子長縣民政局《關于解決義務兵家屬優待問題的報告》(子政民字﹝2015﹞69號)、子長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于《子長縣入伍新兵優惠政策》(子征﹝2015﹞5號)文件,優惠政策如下:
一、優待金標準:非農業戶口入伍義務兵每人每年優待金為21800元,農業戶口入伍義務兵每人每年優待金為10000元。
二、本縣戶籍從本縣入伍的應屆畢業本科大學生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獲三等功(含)以上獎勵并正常復員的,由縣政府直接招聘到縣上黨政事業單位工作;
(二)對未獲得獎勵退出現役的,在參加政府組織的招聘用人考試時,增加試題總分的10%作為獎勵,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報名和征集辦法
報名辦法:應征青年必須在本人常住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報名應征,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資料。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互聯網上參加預征報名,對未參加網上報名或直接在各報名點報名的應征青年,各縣(區)征兵辦公室要提供網上報名服務,幫助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期間不在戶籍所在地或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前往的,可以通過打電話、委托親屬或所在單位代其報名。女青年征集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11月5日18時。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zbbm.chsi.com.cn
征集方法:經基層目測初審初檢合格的應征青年統一參加縣(區)征兵辦公室組織的征兵體檢、政審,符合征集條件的,縣(區)征兵辦公室根據其文化程度擇優批準入伍,高中以上各級各類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可由縣(區)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初審初檢,優先參加體檢、政審,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全部安排參加體檢,符合征集條件的,優先定兵。體檢、政審雙合格但未入伍的青年,同等學歷條件下,優先定兵。
對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法律責任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六條規定: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可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戰時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三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規定: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雇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拒絕完成本法規定的兵役工作任務的,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的,拒絕接收、安置退出現役軍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對單位負有責任的*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第六十九條規定:擾亂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礙兵役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處分:
(一)收受賄賂的;
(二)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
(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員的。
退役士兵的安置
1、退役士兵有哪幾種安置方式?
答: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城鄉一體的制度體系。對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分別發給一定的退役金,實行自主就業。
2、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如何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
3、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四種情形有哪些?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列》第二十九條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4、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規定?
答:《退役安置條例》第十條規定:退役士兵安置地為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時是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后不復學的,其安置地為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
5、退役士兵能否異地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異地安置:
(一)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 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準異地安置的。
異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與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