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是中央與地方共建,以陜西省管理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流動站。英文名稱:Xi’an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縮寫為XATU。學校國標代碼:10702。
第三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工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法定注冊地點為陜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號。學校分校區辦學,主校區為未央校區(西安市未央區學府中路2號,郵編:710021)。
第五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類型為:普通文理類、藝術類、高水平運動員、貧困地區定向、內地新疆班等。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綜合衡量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國家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領導開展學校本科招生的各項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紀委書記、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招生就業處、校長辦公室、發展規劃處、教務處、財務處、監察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招生就業處,其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招生錄取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在陜西省教育廳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國家政策及陜西省教育廳要求,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確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對符合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政策性加分或降分進檔的考生按投檔分數錄取和確定專業。
第十四條 普通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
1.按照專業級差的原則安排進檔考生專業,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將考生成績減去一個分數級差值,級差值一般為2分,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為其調劑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2.江蘇省考生的專業選測等級要求為BC。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原則”投檔錄取,超過1:1范圍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報考我校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動畫等專業的考生,在統考文化課和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2.報考我校書法學專業的考生,錄取時按照考生書法類專業省統考合格(陜西生源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藝術類專業相應本科控制線,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按文化課成績相對值(即考生文化總分與藝術類專業本科控制線差值)由高到低排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