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陜西省政府網站公布《陜西省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提出,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行免試劃片入學,100%的公辦小學、90%以上的公辦初中實現劃片免試就近入學。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2022年起,高考成績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自選3個科目的等級性考試成績組成。以下為《方案》全文。
陜西省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以有利于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為出發點,積極穩妥推進,構建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學合理的考試招生制度,為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踐行,深入推進素質教育。
2、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作為基本價值取向,完善體制、機制,確保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3、促進科學選才。增加學生選擇權,完善監管機制,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提高人才選拔水平。
4、積極穩妥推進。立足實際、整體設計、分步實施,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平穩過渡。
(三)總體目標。
及時啟動有關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2019年啟動高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
(一)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組織省內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省屬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加大省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統籌力度,在保證落實國家專項計劃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投放比例。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要嚴格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及時公示相關信息。
2、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行免試劃片入學,100%的公辦小學、90%以上的公辦初中實現劃片免試就近入學。整合公辦學校資源,緩解熱點學校擇校問題。按照“全覆蓋、無盲點、便民利生”的原則合理劃分學區,完善適齡兒童少年登記辦法和招生入學制度,明確新生錄取規則,規范招生程序。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政策,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為主,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級標準化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統一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完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政策、規范招生行為、培育辦學特色,實現與公辦學校差異化發展。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定《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
合格性考試的科目設定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14門課程。考試內容限定在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課程范圍內。考試隨教隨考隨清,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周的后3天進行。合格性考試(含技能操作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各科成績均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等級性考試科目設定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課程。考試內容限定在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和選修課程內容范圍內。考試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后進行,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參加2022年后(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畢業生和同等學力人員,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等級性考試。該考試成績用于高校招生,連續2年有效。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相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等級性考試成績以各科考試的卷面總成績為依據,按實際參加該次考試考生總數(缺考考生除外)的相應比例劃分等級,各等級劃分比例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5%。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均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匯總成績,信息技術科目采用上機操作考試方式,其他科目采用書面筆試形式進行,其中外語含聽力考試。物理、化學、生物科目合格性考試另設技能操作測試,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統一時間進行,市、縣、區組織實施;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的合格性考試由省級專業考試機構對考試命題、組織方式、評分標準、監考標準提出統一要求,設區市級教育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省級教育部門進行抽查和監督。
2、規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定《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評價方法與程序采取寫實記錄,定期整理遴選,在公示審核后形成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全省建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電子化管理平臺和省、市、縣三級綜合素質評價數據庫,同時建立健全審核、信譽等級、公示與舉報投訴、責任追究等制度。綜合素質評價要客觀記錄、內容全面、體現特色、注重過程、公開公平、強化監督。
3、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相對分開,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實施分類考試招生。分類考試招生具體方式為,省教育廳制定指導意見,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廳的指導意見,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由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繼續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4、改革高考考試內容。高考統考科目均采用國家試題。從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所有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全國統一考試試卷,其中外語科目試卷包含聽力考查部分,成績計入總分。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為: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由普通高校決定是否錄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由普通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
2、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考核。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試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試點高校要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明確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公布錄取結果。試點高校組織的測試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后進行,省考試管理中心負責公示入選考生名單,單獨設置填報志愿批次,錄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正式投檔之前。
3、改進錄取方式。堅持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方式。待條件成熟后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進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積極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4、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省屬高校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章程,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在章程中詳細列明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建立招生委員會,聘請監督員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
5、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建立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注冊入學制度。建立高等繼續教育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試行高校之間學分轉換,積極推進不同學校、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積累與互認。參照高職分類考試制度改革辦法,按照省級統籌、分類考試、多元錄取、提高質量的原則,探索高等繼續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國家規定,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深入推進考試招生“陽光工程”,完善考試招生全方位的信息公開制度,落實信息公開責任,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2、加強制度保障。推進部門協作機制和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進一步構建符合實際、科學規范、嚴密有效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繼續完善誠信制度,加強對考生、教師及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管理,健全個人、學校考試招生誠信檔案。嚴格落實各項規定,不斷提高考試招生規范化水平。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嚴格落實公開公示、涉密工作嚴格保密、利益相關人員回避、全程監控錄像等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責,及時公布結果。
(五)啟動高考綜合改革。
1、改革考試科目設置。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2019年6月底前公布高考綜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2022年起,高考成績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的等級性考試成績組成。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選擇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總分。計入總分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每科滿分100分。由考生根據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參加考試,每科可報考1次。
2、 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普通本科院校要于2019年前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研究提出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及時向社會公布并體現在每年度的招生章程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各級各類考試招生機構和專業化隊伍建設,強化部門協作機制,完善考試安全體系,確保改革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提高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社會公信力和科學化水平。
(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全省各級政府將考試招生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加強普通高中教學場地、設備設施、師資配備等方面條件保障,滿足教學改革需要。
(三)加強宣傳咨詢服務指導。加大對考生、招生院校的服務力度,加強對改革各項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宣傳解讀,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