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校應屆畢業生征兵(義務兵)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勵和引導我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根據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參動[2015]6號),現將做好我校應屆畢業生征兵(義務兵)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范圍
征集的主體對象為我校本專科應屆畢業生,專業不限,優先征集學歷高的畢業生入伍,以男性為主,女性征集數量根據部隊需要確定。
二、征集年齡
高職(專科)畢業生為當年年滿18至23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歲。
三、征集條件
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
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應征公民體檢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四、征集程序辦法
(一)深入進行調查摸底。長清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會同教育部門,對我校所有男性畢業生的專業、數量、參軍意愿等情況進行普查,摸清思想動態,掌握征集底數,搞好兵役登記,為做好征集工作打好基礎。
(二)全面開展宣傳發動。通過各種方式,采取各種形式,組織征兵宣傳發動,深入搞好兵役法規、征兵政策和典型人物事跡等內容的宣傳,鼓勵畢業生積極投身國防和軍建設,實現人生理想,充分調動他們參軍入伍的積極性。
(三)擇優確定預征對象。5至6月份,長清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會同教育、公安、衛生部門,適時到我校組織進行身體初檢和政治初審,符合基本征集條件的確定為預征對象,并填定《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
(四)優先保證應征入伍。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戶口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冬季征兵開始前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征兵辦公室報名應征。通過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并符合其它征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
五、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及其它安置政策外,還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一)優先選拔使用。同等條件下,高校畢業生士兵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的學歷、取得相關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士兵,表現優秀、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
(二)教學升學優惠。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退役后,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時,優先錄取;退役后三年內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
(三)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由中央財政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具體實施辦法另行規定。
六、要求
征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是征集對象主體調整改革的重要方面,是適應新時期國防和軍的現代化建設需要,是進一步優化兵員結構,提高部隊戰斗力,加強基層指揮軍官建設,增強退役士兵就業能力的重要舉措。
各系(院)要把征集畢業生入伍作為一件大事,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策劃準備,深入宣傳發動,采取有效措施,引導畢業生積極報名,組織有意向的畢業生認真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花名冊》,并將報名信息匯總至《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統計表》,配合長清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按照規定和要求完成征兵任務。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流程表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