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辦法
招生類別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三類,按類分批次依次進行錄取。考生填報志愿須符合高校招生類別和專業(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各類別批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志愿的填報和錄取。
(一)普通類
普通類分為提前批、特殊類型批和常規批三個錄取批次,錄取工作按三個批次依次進行。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普通類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1.2劃定普通類一段線;按照普通類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和生源情況劃定普通類二段線,作為考生參與錄取的最低控制線;按照普通類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0.5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1.提前批。包括軍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費師范(醫學、農科)生、市級政府委托培養師范生、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運動員、飛行技術等類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飛行技術、直招士官生等類型的專科招生。
安排兩次志愿填報,均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報,考生填報1個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報,考生填報4個順序院校志愿。普通類一段線上考生可填報本科志愿,也可以填報專科志愿;普通類一段線下、二段線上考生只能填報專科志愿。
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和志愿,按照規定比例進行投檔,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2.特殊類型批。包括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高校高水平藝術團等類型的本科招生。
安排一次志愿填報,考生填報1個院校志愿。在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上且具有相關資格的考生可填報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據教育部規定提出的分數要求、具有相關資格的考生可以填報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志愿。
根據考生志愿按規定比例進行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
3.常規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類型批的其他本、專科招生。實行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的辦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報,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愿。考生每次填報志愿的數量最多不超過96個,可以填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報由普通類一段線上考生填報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報由普通類二段線上考生(含未被錄取的一段線上考生)填報本、專科志愿。
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和志愿,按照學校專業招生計劃的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
(二)藝術類
藝術類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專科批三個錄取批次,錄取工作按三個批次依次進行。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線以普通類一段線為基數,按教育部規定的各專業類別的比例劃定;藝術類專科文化控制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
1.本科提前批。包括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執行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門屬高校及部分省屬高校除美術類專業之外的藝術類專業,省屬公費師范生、市級政府委托培養師范生專業招生。
安排兩次志愿填報,均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模式。
填報中央部門屬高校及部分省屬高校本科專業志愿須達到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線;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執行的其他院校本科專業,依據國家規定不受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線限制。
根據考生志愿,關聯其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藝術類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愿填報。統考、聯考專業(專業類)實行平行志愿,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校考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報1個院校志愿。
統考和聯考專業遵循考生志愿,關聯專業合格成績,根據綜合分數或專業分數按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校考專業關聯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藝術類統考及部分聯考專業根據綜合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綜合分數計算辦法分別是:
美術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計算。
文學編導類(使用統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計算。
播音主持類(使用聯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計算。
書法類(使用聯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40%、文化成績占60%計算。
音樂類、舞蹈類聯考專業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
3.專科批。包括所有藝術類專科招生。
安排兩次志愿填報。經教育部批準可以組織專業校考的部分專業(專業類),不實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報1個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按“專業(專業類)+學校”志愿模式填報,考生每次志愿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愿。
校考專業遵循志愿,關聯專業合格成績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統考專業遵循考生志愿,根據綜合分數按照招生計劃的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其他專業認可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聯考和校考成績,遵循考生志愿,根據文化成績按照招生計劃的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
(三)體育類
體育類分為提前批和常規批兩個錄取批次,錄取工作按兩個批次依次進行。體育類在專業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按綜合分數劃線。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的辦法計算。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體育類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1.2劃定體育類一段線;按照體育類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和生源情況劃定體育類二段線,作為考生參與錄取的最低控制線。
1.提前批。包括省屬公費師范生等類型的本科招生。安排兩次志愿填報,均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模式。達到體育類一段線的考生可以填報提前批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據綜合分數按規定的比例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2.常規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專科招生。實行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的辦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報,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愿。考生每次填報志愿的數量最多不超過6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報由體育類一段線上考生填報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報由體育類二段線上考生(含未被錄取的一段線上考生)填報本、專科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據考生綜合分數,按專業招生計劃的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
各類各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專業,考生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