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山東財經大學,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山東財經大學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山東財經大學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山東財經大學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山東財經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山東財經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結合山東財經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財經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山東財經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山東財經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山東財經大學 學校代碼:10456
第六條辦學地點:
舜耕校區:濟南市舜耕路40號 郵編:250002
燕山校區:濟南市二環東路7366號 郵編:250014
圣井校區:濟南市經十東路18602號 郵編:250220
明水校區:濟南市經十東路東首大學路1686號 郵編:250202
萊蕪校區:萊蕪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山財大街5號 郵編:271199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生、研究生為主。
第八條辦學類型:教育部、財政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建公辦重點財經類大學。
第九條辦學基本條件
學校是財政部、教育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權單位。學校共有5個校區,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1000余人,博士、碩士研究生2100余人。現有專任教師186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89人,擁有博士學位者687人。教師中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專家3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14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8人,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2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3人,入選山東省首批智庫高端人才7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2人,山東省高層次人才庫19人,全國優秀教師9人,11個省級教學團隊,省級教學名師16人,博士生導師52人。
學校擁有完善的現代化教學基礎設施和實驗設備。共有各類實驗室145個,各類實踐教學基地100多個。有經管類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山東省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山東省骨干學科教學實驗中心26個。擁有山東省企業電子商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山東省數字媒體技術實驗室、山東省金融信息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山東省經濟運行動態仿真實驗室和金融服務外包創新實驗室等5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圖書館藏書252.04萬冊,電子圖書902.78萬冊,實現了與省市圖書館圖書資源共享。建有現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學系統和千兆以太校園網絡系統。實驗室、圖書館、體育場館、學生公寓和食堂等教學科研生活設施齊全。
第十條學科專業
學校現有23個教學院(部),61個本科專業,其中,教育部特色專業7個,省級品牌、特色專業17個。擁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涵蓋15個學科方向;1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擁有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等13個專業學位授予權。應用經濟學和管理科學與工程入選山東省一流學科立項建設學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學2個專業(群)獲批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重點立項建設專業(群)。會計學、國際商務、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學與應用數學、行政管理5個專業(群)獲批山東省自籌經費立項建設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群)。學校已形成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文、法、理、工、藝術和教育等八個學科門類互相支撐、協調發展的學科結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紀委監察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第十二條山東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普通高考招生機構,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辦理普通高考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借山東財經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學校2017年面向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招生計劃類別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合作辦學類、綜合評價招生及高水平運動員。學校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統籌考慮各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報考指南公布的為準。
第十四條山東財經大學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專題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條件及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學校志愿間不設級差。
第十六條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及當地生源情況,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七條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符合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進檔項目;安排專業時,以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為準。
第十八條普通本科專業錄取規則:安排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當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根據專業對相關科目的要求從高到低錄取。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做退檔處理。
特別注明:
(1)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內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2)學校對浙江進檔考生錄取時,依據浙江省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校企合作辦學本科專業錄取時實行專業志愿清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