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學院:學生被錄取后,應按錄取的院系部及專業(yè)就學,原則上不得轉(zhuǎn)專業(yè)。只有專長生、特殊生和需求生可申請并經(jīng)批準后轉(zhuǎn)專業(yè)。
山東政法學院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濟南,肇始于1955年7月山東省人民委員會批準建立的山東省政法干部學校;1959年2月中共山東省委決定建立山東政法學院,時任省委第一書記舒同題寫校名;1979年12月山東省委省政府決定恢復建立山東省政法干部學校;1983年7月更名為山東省司法管理干部學院;1987年10月更名為山東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2005年2月開始籌建山東政法學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發(fā)文同意正式設立山東政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