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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學費標準第二十五條學校按照山東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生須在每學年報到時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學生,根據學生實際選修學分數和學分學費標準進行結算。其它費用也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學生休學期間免收學費、住宿費,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學生不能在標準學制內達到畢業要求申請續讀,續讀期間應按所在專業班級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學生休學或參軍的,比照退學規定或參軍退費規定退還有關費用。
學校類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山東 性質類別:理工類
第七章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根據教育部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制,采取“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方法,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普通文理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根據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設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及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2、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投檔(投檔錄取原則有特殊規定的省份按照當地招生考試主管機關要求執行),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將優先得到滿足;相同分數學生,首先按“志愿優先”原則進行專業投檔,如出現志愿計劃數不對等、志愿順序相同的情況,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總分高低順序進行專業投檔。
3、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隨機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中去;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因退檔而造成的缺額,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直至完成招生計劃,遞補考生只能安排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
4、如果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足,將按規定錄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只能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考生報考專業都不滿足且不服從調劑時,將予以退檔,按規定錄取調劑志愿的考生。
5、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在投檔考生中,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繪畫、服裝設計與工程(設計方向)、音樂表演六個專業根據考生在專業考試中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山東省考生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其余省市考生按照?紝I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若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取文化成績較高者;服裝設計與工程(模特表演方向)專業在取得我校專業合格證考生中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取專業成績較高者。
第二十四條學校根據經各省級招辦核準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