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考生被錄取后,由學校負責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sdau.edu.cn/)查詢。
第六章 在校生培養
第二十六條 普通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管理。根據屬地原則,學費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核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收取。住宿費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核定的住宿標準收取。
第二十七條 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專業注冊學費和住宿費,已修的學分學費不退。代收費用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我校建立了以學校獎勤助補為基礎、以國家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為主體、以社會性獎助學金為補充、以學生發展性資助為特色的“陽光成才”學生資助體系。
第二十九條 山東農業大學設立的學生獎學金包括山東農業大學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
第三十條 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山東農業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山東農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管理,提前修滿學分的學生按有關規定可提前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