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教高[2006]14號)精神,積極探索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關于做好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5]27號)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報考條件及體檢
(一)報考條件
已經參加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招生報名的考生均有資格報考我院單獨招生。
(二)體檢
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錄取后招生學校進行身體復查。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我院航海類專業要求身體條件符合國家海事局體檢標準,具體如下:航海技術專業要求雙眼裸視4.7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心肝臟正常,身高1.65米以上;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要求雙眼裸視4.6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心肝臟正常,身高1.60米以上。
二、單獨招生計劃
我院單獨招生總計劃1200人,招生專業涵蓋全部專業,其中招收春季高考考生計劃400人,招收夏季高考考生計劃800人。具體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可點擊《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查看。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法
1、報名時間:3月12日-4月7日,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辦法:考生可于3月12日-4月7日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zs.qdgw.edu.cn),考生登錄學院網站報名時,必須正確填寫14位考生號、身份證號及其他要求填報的相關信息。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考生由于選報多所院校造成資格審核不通過而不能參加院校單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學院于4月8日將報名考生信息匯總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4月9-10日考生可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考核。
(三)現場信息確認
考生須在4月11日16:00前到我院進行現場信息確認,辦理信息確認手續,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復印件以A4紙格式):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取的各類獎項、技能證書及證明申請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全國、全省技能大賽獲獎選手的獲獎證書需出示原件及復印件(如有請提供);
3、考試費120元:參照魯價費發[2008]146號文件規定標準,現場確認時統一繳納;
4、考生所交材料概不退還。
考生對以上材料保證其真實性,并承擔相應責任,對于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四、考核
我院單獨招生考核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指導與監督下,采取“文化基礎考核+綜合素質測試”相結合的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
(一)考核科目及形式
1、文化基礎考核。文化基礎考核形式為閉卷筆試,夏季高考考生考核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課程一套試卷,語文和數學各占70分、英語占60分,文化基礎考核滿分2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春季高考考生考核科目為語文、數學,兩門課程一套試卷,每門課程100分,文化基礎考核滿分2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考核形式為閉卷筆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人文常識、法律常識、生活常識和時事政治)。
(二)考核安排
1、文化基礎考核時間為4月12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鐘;
2、綜合素質測試時間為4月12日上午11:00-11:30,共30分鐘;
3、考核地點: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青島市黃島區科教二路316號);
4、考場安排于考試當天公布。
(三)考核成績確定
考生考核總成績由文化基礎考核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考核總成績=文化基礎考核成績×8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考核結束后,按照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命題、考核與評卷
1、文化基礎考核及綜合素質測試由我院組織專家命題、閱卷。
2、考核: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行。我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考核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核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
3、評卷:我院將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核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五、錄取
1、錄取原則: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實行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同一專業大類內,專業確定按照遵循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若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以錄取。
3、公示擬錄取名單:4月21日前由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將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我院按省教育招生考試的要求辦理錄取手續。
4、學院4月21日將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
5、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須簽字承諾單獨招生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6、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招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免試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思而學教育,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向我院提出免試申請,資格審核通過后,可免試進入我院對口專業學習。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
(一)免試報名
申請免試的考生須于4月7日前到我院報名,并按要求填寫《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免試入學申請表》,提交有關獲獎證書及各類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證明等材料,所報專業類別應與獲獎的專業相近。考生如不能來校報名,也可于4月7日前將申請材料傳真至我院招生辦公室(傳真:0532-81735188),并將相關證明材料寄送至我院招生辦公室。
(二)資格審核
我院對免試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所有材料審核通過后,留存復印件并由我院在復印件上蓋章。我院將擬錄取免試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
(三)免試錄取
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我院于4月21日將擬錄取免試考生名單及審核材料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審核后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已被我院單獨招生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七、新生報到和入學資格復查
1、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的錄取名單寄發錄取通知書,報到時間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相同。
2、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八、單獨招生時間安排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12日-4月7日 | 考生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 |
4月8日 | 考生資格審查 |
4月9-10日 | 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
4月11日 | 考生到校現場確認信息,辦理考試手續 |
4月12日 | 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核(文化基礎考核+綜合素質測試) |
4月15-16日 | 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考核成績 |
4月21日前 | 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預錄取結果 |
4月21日 | 上報錄取考生名單,辦理錄取手續 |
4月底 | 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
九、組織保證
(一)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二)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單獨招生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考核及錄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學院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考核及錄取工作。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核及錄取工作。
(四)加強招生考核及錄取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招生錄取陽光工程。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青島市黃島區科教二路316號)
郵政編碼:266404
聯系電話:0532-81735177
傳真電話:0532-81735188
官方 QQ:502599034
學院網址:http://www.qdgw.edu.cn
報名網址:http://zs.qdgw.edu.cn
友情提示:敬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網,所有關于單獨招生的信息通過招生信息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