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體現因材施教的原則,按《西北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校發[2009]教字32號)中校內轉專業的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2015年除開展2014級本科學生校內轉專業外,在條件允許的院系開放部分2013級專業接收二年級本科生,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良好,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優良(無不及格科目,前三學期學習成績排名居本專業前二分之一的在校2013級本科學生、第一學期學習成績排名居本專業前二分之一的在校2014級本科學生);
2.國家級、省級、校級組織的學科競賽活動中獲獎者,或在正式刊物上發表相關學科論文者或有2名以上相關學科教授聯名推薦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校內轉專業:
- 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者,及面向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錄取的學生;
- 藝術類專業轉入非藝術類專業者;
- 因學業問題留級者;
- 在校期間已有一次轉專業記錄者;
- 在休學期間者;
- 在校期間有違紀行為者;
- 其他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適合轉專業者。
二、申請程序
1.有意學生可依據轉專業計劃(見附件1),向本人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西北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2),經院(系)審查合格,主管教學院長(主任)審批同意后,在6月15日前將附件2及《西北大學本科生申請轉專業資格審核通過名單》(附件3)以院系為單位報送教務處教務科。
2.教務處匯總各院(系)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組織基礎課程考試,根據學生成績,確定有資格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通知各院(系)進行專業審核。
- 考試科目(以擬轉入專業為準):
文史類:英語、大學語文
理工類:英語、高等數學
- 考試時間:6月22日(周一)
3.接收院(系)在7月初對資格通過學生進行專業審核,由教學院長(主任)負責,按專業組織專業教師(3-5人,其中高級職稱不少于2/3)對擬轉入學生進行考核,著重考核學生轉入專業的基礎要求以及特長表現,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見,于7月8日前確定接收名單,進行公示。并填寫《西北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考核表》(附件4)和《接收轉專業學生名單》附件5報送教務處教務科。
4.教務處根據各院(系)考核結果,提出審查意見,報主管校領導批準,并以校發文件公布。
三、注意事項
1.轉專業的學生,應按照轉入專業和年級繳納學費,必須修夠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科核心課程的學分和總學分,方可畢業。
2.每名學生限申請一個轉入專業。
3.本學期期末考試有違紀現象,將取消轉專業資格。
西 北 大 學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