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花錢培訓員工,培訓后的員工卻又陸續“跳槽”, 面對這一困局,許多企業老板困惑不解。
跳槽引發培訓恐慌
這是在我市一家保險公司發生的尷尬事,該保險公司為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每半年對新來員工進行半個月的集中培訓。培訓期間工資照發,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但去年接受培訓的20名員工只有6人未離開公司,前年接受過培訓的員工已全部流失。
據了解,這家企業遇到的尷尬在我市有一定普遍性。特別是一些專業技術強的單位,員工跳槽就像家常便飯一樣。市勞動局負責培訓工作的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兩三年來,我市至少有八成以上的企業或多或少都發生過培訓后的員工“跳槽”現象。能從年初到年底一直待在一個企業的員工平均還不到50%;連續待上2年的員工還不到30%,而能連續待上3年的就更少了。某家電公司業務部郭主任告訴記者,他從畢業到現在剛好滿4年,卻先后在6家單位工作過。
培訓后的員工屢屢“跳槽”現象,引發了企業對員工培訓還是不培訓的兩難選擇。
培訓后緣何愛“跳槽”
采訪中,開發區一家電子公司的人事部王主任告訴記者,經過培訓的員工認為自己的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提高,而這種提高并沒相應地在待遇上得到體現。當他認為本人在企業的薪酬情況低于同行業、同能力者的平均水平時,就有可能離開。而一些用人單位則認為,單位付費給員工培訓,作為員工應該更好地為企業工作才對。
市勞動部門一位科長分析認為,一些經過培訓,能力有了明顯提高的骨干,希望自己有升遷的機會,如果公司不能滿足他們,那么,跳槽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了。
采訪中,一位今年5月份從一家公司剛“跳槽”的大學生告訴記者,企業與員工都有選擇的權利,培訓后的職工業務上肯定有提高,這就需要企業增加他們的薪水。如果員工與企業在這個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那么,員工流失風險就會增加。
如何留住培訓骨干
據市勞動監察處二科于琨科長介紹, 為避免員工在參加企業培訓后跳槽,目前,許多企業想出了許多辦法,有的企業要求員工在接受培訓前先簽訂《培訓服務協議書》。其內容一般是規定員工接受某類培訓后在本公司的最短服務年限,如果未滿服務期要求流動,應補償企業的培訓損失;有的企業還將員工年終獎勵的一部分劃為培訓費用,在第二年培訓時使用等等。
除了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外,市勞動部門有關人士還認為,培訓者要在員工的需求和企業的需求之間尋找最佳結合點。同時,要幫助員工規劃在企業的發展,讓員工感覺到在公司他的前途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而且企業會實打實地兌現。如果企業能從這幾方面統一規劃員工的培訓與開發體系,那么,公司培訓的成本就不會變成“為他人做嫁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