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住所:
(一)、自購房所提供的材料有: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購房合同、購房協議。
2夫妻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雙方戶口本復印件。
3子女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
(二)、出租房所提供的材料有:
1、房主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租賃合同或租房協議(地址必須真實有效)。
3、房主身份證復印件。
4、房主本人到派出所簽訂出租房屋治安責任保證書。
5、租房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三)、借住親屬住房所提供的材料有:
1、房主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主身份證復印件。
3、房主出具的親屬證明并填寫日期簽名按手印。
4、住房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或戶口簿本人復印件。
(四)、自購房無法過戶所提供的材料有:
1、原房主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原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話。
4、辦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固定住所為單位或學校的由單位開具證明并加蓋公章。(學生證無效)。
二、符合上述條件即可辦理慢證(半年后拿證),且滿足下列七項條件之一便可辦理快速居住證(最遲半個月拿證)。
1、居住證有效期滿的需要繼續換領居住證的。(沒過期可提前一個月。過期的,在過期一個月內。例:暫住證到今年3月份過期,可以在2月至4月來換,2月份之前或5月份以后都換不了)
2、與用工單位簽訂1年以上合法有效勞動人事合同的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繳納社會保險三個月以上,僅限旅順居住大連工作)。
3、在我市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的。(僅限本人辦理)
4、取得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學籍并連續就讀的。(必須學校開具就讀證明,包括具體地址。)
5、能夠提出隨遷子女在我市全日制中小學或幼兒園連續就讀的證明的。
6、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并且實際經營地址的。(需要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夫妻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直系親屬以外的人員不予辦證,外地營業執照不予辦證。)
7、持駕駛員體檢表并加蓋駕校公章即可為駕校學員辦理居住證。
溫馨提醒:
滿足固定住所條件不滿足以上七項條件的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需先在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暫住登記,并在我市實際居住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領居住證。對沒有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公安機關一律不準辦理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