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規則》第三十九條違規措施中新增“限制發布特定屬性商品”“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的定義。原第八條“限制商品SKU自定義”并入第十三條“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定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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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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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會員應當按照淘寶系統設置的流程和要求發布商品。淘寶網會員賬戶已綁定通過實名認證的支付寶賬戶,即可發布閑置商品,但創建店鋪后方可發布全新及二手商品。若會員創建店鋪后發布商品,并使用支付寶服務情況下,將視為接受由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提供各類支付服務,并遵守《支付服務協議》有關規定。 淘寶網會員發布商品的數量可能受到以下限制: (一)淘寶網有權根據賣家所經營的類目、信用積分、違規情形等維度調整其商品發布數量上限; (二)淘寶網賣家發布閑置商品不得超過50件; | 第二十五條 會員應當按照淘寶系統設置的流程和要求發布商品。淘寶網會員賬戶已綁定通過實名認證的支付寶賬戶,即可發布閑置商品,但創建店鋪后方可發布全新及二手商品。若會員創建店鋪后發布商品,并使用支付寶服務情況下,將視為接受由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提供各類支付服務,并遵守《支付服務協議》有關規定。 淘寶網會員發布商品的權益可能受到以下限制: (一)淘寶網有權根據賣家所經營的類目、信用積分、本賬戶和賬戶實際控制人的其他賬戶的違規情形等維度調整其商品發布數量上限以及可發布類目數量上限; (二) 淘寶網賣家發布閑置商品不得超過50件; |
第三十九條為保障消費者、經營者或淘寶的正當權益,在會員違規處理期間淘寶按照本規則規定的情形對會員采取以下違規處理措施: (一)店鋪屏蔽,指在搜索、導航、營銷等各項服務中對會員店鋪及商品等信息進行屏蔽。 (二)屏蔽評論內容,指信用積分、店鋪評分、退款售后評分等積分正常累計,但在商品詳情頁、信用評價頁等頁面對評論內容進行屏蔽。 (三)限制評價,指禁止評價人對交易進行評價。 (四)評價不累計,是指買賣雙方交易后產生的信用積分和店鋪評分不累計。 (五)刪除評價,指信用積分、店鋪評分、售后評分等刪除不計分,并刪除評論內容。 (六)銷量不累計,是指買賣雙方的交易不計入成交記錄中,不在商品詳情、搜索等結果中展示或引用。 (七)刪除銷量,是指刪除該筆交易的成交記錄,在刪除后將不在商品詳情、搜索等結果中展示或引用。 (八)限制商品SKU自定義,指禁止淘寶會員使用商品發布功能里寶貝銷售屬性的自定義編輯功能。 (九)限制發布商品,指禁止淘寶會員發布新商品。 (十)限制發布特定屬性商品,指禁止淘寶會員發布特定屬性的新商品。 (十一)限制商品發布數量,指限制店鋪內在線出售中的商品數量。 (十二)限制發布類目數量,指限制店鋪內在線出售中的商品類目數量。 (十三)限制發送站內信,指禁止淘寶會員發送站內信。 (十四)限制社區功能,指禁止淘寶會員使用淘江湖、論壇、幫派、打聽等社區類服務。 (十五)限制買家行為,指禁止淘寶會員收藏商品、添加購物車、購買商品。 (十六)限制發貨,指禁止淘寶會員操作處于“買家已付款,等待賣家發貨”狀態的交易。 (十七)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寶會員使用阿里旺旺。 (十八)限制網站登錄,指禁止淘寶會員登錄淘寶網頁。 (十九)關閉店鋪,指刪除淘寶會員的店鋪,下架店鋪內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發布商品,并禁止創建店鋪。 (二十)公示警告,指在淘寶會員的店鋪頁面、商品頁面、阿里旺旺界面,對其正在被執行的處理進行公示。 (二十一)查封賬戶,指永久禁止會員使用違規賬戶登錄淘寶、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 第三十九條為保障消費者、經營者或淘寶的正當權益,在會員違規處理期間淘寶按照本規則規定的情形對會員采取以下違規處理措施: (一)店鋪屏蔽,指在搜索、導航、營銷等各項服務中對會員店鋪及商品等信息進行屏蔽。 (二)屏蔽評論內容,指信用積分、店鋪評分、退款售后評分等積分正常累計,但在商品詳情頁、信用評價頁等頁面對評論內容進行屏蔽。 (三)限制評價,指禁止評價人對交易進行評價。 (四)評價不累計,是指買賣雙方交易后產生的信用積分和店鋪評分不累計。 (五)刪除評價,指信用積分、店鋪評分、售后評分等刪除不計分,并刪除評論內容。 (六)銷量不累計,是指買賣雙方的交易不計入成交記錄中,不在商品詳情、搜索等結果中展示或引用。 (七)刪除銷量,是指刪除該筆交易的成交記錄,在刪除后將不在商品詳情、搜索等結果中展示或引用。 (八)限制發布商品,指禁止淘寶會員發布新商品。 (九)限制發布特定屬性商品,指禁止淘寶會員發布如二手、代購、產地、型號等特定屬性的商品。 (十)限制商品發布數量,指限制店鋪內在線出售中的商品數量。 (十一)限制發布類目數量,指限制店鋪內在線出售中的商品類目數量。 (十二)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指禁止淘寶會員發布特定類目的商品。 (十三)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指限制淘寶會員發布商品時使用圖片的數量、視頻、SKU自定義功能等。 (十四)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指限制淘寶會員使用商品、訂單及店鋪相關特定管理工具。 (十五)限制發送站內信,指禁止淘寶會員發送站內信。 (十六)限制社區功能,指禁止淘寶會員使用淘江湖、論壇、幫派、打聽等社區類服務。 (十七)限制買家行為,指禁止淘寶會員收藏商品、添加購物車、購買商品。 (十八)限制發貨,指禁止淘寶會員操作處于“買家已付款,等待賣家發貨”狀態的交易。 (十九)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寶會員使用阿里旺旺。 (二十)限制網站登錄,指禁止淘寶會員登錄淘寶網頁。 (二十一)關閉店鋪,指刪除淘寶會員的店鋪,下架店鋪內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發布商品,并禁止創建店鋪。 (二十二)公示警告,指在淘寶會員的店鋪頁面、商品頁面、阿里旺旺界面,對其正在被執行的處理進行公示。 (二十三)查封賬戶,指永久禁止會員使用違規賬戶登錄淘寶、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
第五十條出售假冒商品: (一)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48分; (二)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 (三)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通過信息層面判斷的,每件扣2分(3天內不超過12分);實際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備特殊情形的,只刪除不扣分。 (四)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提供便利條件的,每次扣2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2分。 淘寶網針對出售假冒、盜版商品實行“三振出局”制,即賣家每次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行為記為一次,若同一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次數累計達三次的,則將被永久查封賬戶。 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寶刪除會員所發布過的假冒、盜版商品或信息。同時,淘寶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支付寶賬戶強制措施、查封賬戶、關閉店鋪、店鋪監管、限制發貨、限制發布商品、限制網站登錄、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發送站內信、延長交易超時、店鋪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權、全店或單個商品監管、商品發布資質管控、限制發布特定屬性商品、限制商品發布數量、限制發布類目數量等處理措施。 對利用阿里媽媽營銷推廣平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賣家,淘寶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升級處理。 | 第五十條出售假冒商品: (一)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48分; (二)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 (三)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通過信息層面判斷的,每件扣2分(3天內不超過12分);實際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備特殊情形的,只刪除不扣分。 (四)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提供便利條件的,每次扣2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2分。 淘寶網針對出售假冒、盜版商品實行“三振出局”制,即賣家每次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行為記為一次,若同一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次數累計達三次的,則將被永久查封賬戶。 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寶刪除會員所發布過的假冒、盜版商品或信息。同時,淘寶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支付寶賬戶強制措施、查封賬戶、關閉店鋪、店鋪監管、限制發貨、限制發布商品、限制網站登錄、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發送站內信、延長交易超時、店鋪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權、全店或單個商品監管、商品發布資質管控、限制發布特定屬性商品、限制商品發布數量、限制發布類目數量、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等處理措施。 對利用阿里媽媽營銷推廣平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賣家,淘寶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升級處理。 |
第五十九條濫發信息,是指用戶未按本規則及淘寶發布的其他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規則、規范、類目管理標準、行業標準等)要求發布商品或信息,妨害買家權益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廣告信息; (二)信息與實際不符; (三)信息重復; (四)商品要素不一致 (五)規避信息; (六)品牌不一致 (七)行業特殊要求。 賣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淘寶將視情節輕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刪除商品、刪除店鋪、清除店鋪裝修、限制店鋪裝修發布權限、關閉店鋪、單個商品搜索降權、單個商品搜索屏蔽、店鋪屏蔽、店鋪監管、交易賬期延長、限制發布商品、限制商品發布數量、限制發布類目數量、刪除銷量、刪除評價、限制商品SKU自定義、扣分等處理措施。 | 第五十九條濫發信息,是指用戶未按本規則及淘寶發布的其他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規則、規范、類目管理標準、行業標準等)要求發布商品或信息,妨害買家權益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廣告信息; (二)信息與實際不符; (三)信息重復; (四)商品要素不一致 (五)規避信息; (六)品牌不一致 (七)行業特殊要求。 賣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淘寶將視情節輕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刪除商品、刪除店鋪、清除店鋪裝修、限制店鋪裝修發布權限、關閉店鋪、單個商品搜索降權、單個商品搜索屏蔽、店鋪屏蔽、店鋪監管、交易賬期延長、限制發布商品、限制商品發布數量、限制發布類目數量、刪除銷量、刪除評價、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扣分等處理措施。 |
第六十八條 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用戶發生以下任一行為: (一)賣家在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鋪名、域名等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的; (二)賣家出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 (三)賣家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或造成不正當競爭的。 若發生上述任一行為,淘寶對會員所發布的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商品或信息進行刪除。同時,淘寶將按照如下規定對賣家進行處理: (一)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每次扣2分; (二)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嚴重的,每次扣6分,情節嚴重達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48分; (三)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視為嚴重違規行為,每次扣48分。 同一權利人就同一權利在3天內對同一賣家的投訴視為1次投訴。 同時,淘寶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查封賬戶、關閉店鋪、店鋪監管、限制發貨、限制發布商品、限制網站登錄、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發送站內信、全店或單個商品監管、限制商品發布數量、下架或刪除全店商品等處理措施。 | 第六十八條 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用戶發生以下任一行為: (一)賣家在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鋪名、域名等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的; (二)賣家出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 (三)賣家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或造成不正當競爭的。 若發生上述任一行為,淘寶對會員所發布的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商品或信息進行刪除。同時,淘寶將按照如下規定對賣家進行處理: (一)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每次扣2分; (二)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嚴重的,每次扣6分,情節嚴重達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48分; (三)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視為嚴重違規行為,每次扣48分。 同一權利人就同一權利在3天內對同一賣家的投訴視為1次投訴。 同時,淘寶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查封賬戶、關閉店鋪、店鋪監管、限制發貨、限制發布商品、限制網站登錄、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發送站內信、全店或單個商品監管、限制商品發布數量、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下架或刪除全店商品等處理措施。 |
《淘寶規則》違規處理措施最新變更
為了給消費者提供更安全放心的網購壞境,給誠信賣家提供良好的平臺環境,更好的維護淘寶網健康的市場秩序,限制售假會員、濫發信息會員以及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會員在平臺享受的權益,淘寶網對發布商品權益、出售假冒商品、濫發信息和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相關規則進行修訂。
此次規則變更于2017年4月28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17年5月9日正式生效。
此次規則變更要點如下:
1、《淘寶規則》第二十五條會員發布商品中新增“限制發布類目數量上限”的權益限制。
2、《淘寶規則》第三十九條違規措施中新增“限制發布特定屬性商品”“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的定義。原第八條“限制商品SKU自定義”并入第十三條“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定義中。
3、《淘寶規則》第五十條出售假冒商品中新增“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的處理措施。
4、《淘寶規則》第五十九條濫發信息中原處置點“限制商品SKU自定義”擴充為“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
5、《淘寶規則》第六十八條不當使用他人權利中新增“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 的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