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黑社會老大排行榜,2017年最新廣西黑社會老大勢力排名
曾經(jīng)熱鬧一時的“百色飯店娛樂總匯”已人去樓空,這個“黑社會”賭場蒙上了厚厚的灰塵。昔日位高權(quán)重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原百色市公安局局長李紅專、副局長黃政賢,政委馬斯克及百色地區(qū)公安局副局長農(nóng)家益等人,正在看守所里等待著法律的懲罰。
以周壽南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集團,在廣西百色市是一個一手遮天的“黑幫”。成員約有60人,在百色市敲詐勒索他人錢財360萬元以上,聚眾賭博牟利3000多萬元,非法持有10支以上軍用槍支,武裝追債,非法拘禁他人,暴力妨礙公務,向公安民警行賄幾百萬元,尋求保護傘;尋釁滋事,殘害百姓,打死兩人,致重傷六人,犯案近百起……
在百色,不僅普通老百姓,就是一些國家干部、公安民警也懼它三分。直到去年9月份,由自治區(qū)公安廳等三級公安機關(guān)組成的專案組用了近一年時間偵查和追捕,終將這個不可一世的犯罪集團摧毀。
隨著案情的逐漸明朗,犯罪集團的保護層隨之浮出了水面。原百色地區(qū)公安局、百色市公安局的農(nóng)家益、馬斯克、李紅專、黃政賢等11名充當“保護傘”的干部相繼落馬。
2000年12月22日上午8時30分,百色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舉國震驚的大案。2001年1月16日,歷時23天的審理已經(jīng)結(jié)束,33名被告人將等待著法律的判決。
瘋狂的“過江龍”
要說清這個黑社會性質(zhì)集團的形成和發(fā)展,得從到澳門搶劫賭場和銀行的丁旭、潘劍鋒、黃杰、陸忠靈等人說起。
1989年至1990年間,陸聲雄(百色市人,因搶劫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經(jīng)廣東省斗門縣人羅焱松介紹認識了定居澳門的梁金權(quán)(另案處理),雙方密謀利用百色人到澳門進行搶劫。
1991年年初,梁、陸兩人聯(lián)系好后,由陸聲雄召集潘劍鋒、韋飄慶及丁旭攜帶手槍等作案工具到珠海市,梁金權(quán)安排潘、韋、丁三人從珠海橫琴島偷渡到澳門。當年1月22日下午2時許,由梁金權(quán)、麥維新開車接應,韋飄慶持槍望風,潘劍鋒、丁旭分別持一枚手榴彈和一支手槍沖進凼仔商業(yè)銀行進行瘋狂搶劫,共搶得葡幣94660.7元、港幣72938.1元、美金492元。五人共同分贓揮霍。
首次“出師告捷”,令這伙歹徒更為瘋狂。同年11月份,梁金權(quán)和陸聲雄、潘劍鋒又密謀搶劫。潘劍鋒、廖日青、丁旭攜帶手槍再次到了澳門。11月26日凌晨3時許,丁旭等三人各持一支手槍沖進澳門葡京賭場珊瑚廳,一陣瘋狂開槍掃射后,他們共搶得賭場籌碼300萬元,然后逃之夭夭。
事隔三年后,躲藏了許久的梁金權(quán)等人又出馬了,這一“黑幫”也越來越龐大。1994年5月初的一天,潘劍峰再次糾集丁旭、陸忠靈、黃杰、李富強、蘇蔚宣到其家商量去澳門搶劫事宜。次日,潘劍鋒把一支AK-47沖鋒槍及子彈交給陸忠靈。六人分兩批到達珠海,然后駕駛快艇從灣仔偷渡到澳門,并在凱悅酒店住下。期間,這伙人到凱悅酒店鉆石賭場“踩點”熟悉地形,伺機作案。
5月12日凌晨3時許,梁金權(quán)把五支手槍及蒙面絲襪、旅行袋分給潘劍鋒、丁旭、黃杰等五人。而后,潘帶丁旭等到凱悅酒店附近打劫得一部紅色出租車,并將司機捆綁在車上。接著,由梁金權(quán)、麥維新開車接應,潘劍鋒、丁旭等六人持槍沖進鉆石賭場,一邊開槍掃射,一邊瘋狂搶劫,將賭場總值港幣3786.24萬元籌碼搶劫一空。準備逃離現(xiàn)場時,歹徒李富強被澳門警察開槍擊中手臂。劫匪開槍還擊,憑借強大火力,擺脫警察追捕。
1991年至1994年期間,丁旭等先后三次潛入澳門持槍搶劫。每次搶劫,他們都事先在百色等地密謀,然后到澳門作案,得手后又潛逃回百色,待風聲一過,再實施下一宗犯罪,所以,黑道上稱這一犯罪團伙是一條“過江龍”。
廣東珠海警方多次趕赴百色追捕潘劍峰、丁旭等在逃犯罪嫌疑人,但每次都撲了空。因為他們的背后有著一個龐大的犯罪集團,有著一個強大的“保護傘”。 龐大的黑幫
丁旭、潘劍鋒等人三闖澳門,大發(fā)了一筆橫財后,開始不滿足于單做打打殺殺的“過江龍”。1992年年初,潘劍鋒、周壽南、廖日青等人以劫得的黑錢籌建“亞細亞綜合服務部”,專門販賣獵槍、小口徑運動步槍和防暴槍,從中牟取暴利。同時,糾集蘇蔚宣等人入伙,進行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
這伙臭味相投的亡命之徒糾合成眾后,開始由團伙犯罪向有組織的集團犯罪演變。1994年年初,潘劍鋒、周壽南、丁旭、廖日青等人在百色市太平街81號成立“百色地區(qū)華鴻礦山機械設備公司”。潘劍鋒任經(jīng)理,周壽南任副經(jīng)理。陸忠靈、蘇蔚宣、黃杰等在澳門劫案中“表現(xiàn)突出”的歹徒如貓蠅逐臭,紛紛前來投靠。
正當這伙歹徒欲甩開膀子大干“事業(yè)”之時,1994年10月,珠海警方突然追到百色。隨著潘劍峰、丁旭等倉皇外逃,其活動據(jù)點“華鴻礦山機械設備公司”也隨之解散。然而,作為犯罪集團首要成員之一的周壽南繼續(xù)糾集其他成員作奸犯科。
1995年8月,周壽南伙同簡建民在百色飯店開設“桑拿健身中心”,并自任經(jīng)理。他搜羅一批勞釋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入伙,組織、容留婦女賣淫,聚眾賭博,敲詐勒索。
一年時間過去。1996年年初,周壽南向時任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馬斯克打探,丁旭等人是否可以返回百色?出乎周的意料,馬斯克非常爽快地表態(tài):“只要不在百色犯案,我們一般不理。”得此許諾,東躲西逃的丁旭等馬上在百色街頭拋頭露面。1996年上半年,周壽南等與三個廣東人合伙開辦“百色飯店娛樂總匯”,公開聚眾賭博。不久后,周壽南設法擠走廣東合伙人,拉丁旭等入伙,從而形成了以周壽南、丁旭為首,陸忠靈、黃杰、蘇蔚宣、李富強、黃海斌等為骨干,有10多名成員的犯罪集團。
“內(nèi)幕”重重
這個犯罪集團組織嚴密,從頭目到一般嘍羅,分為三個層次,呈“金字塔”型。周壽南在犯罪集團中以“公司經(jīng)理”身份把持“最高領(lǐng)導權(quán)”,全權(quán)決定集團的內(nèi)外事務;丁旭是“大管家”,以“主任”身份管理集團內(nèi)部事務。潘劍峰、陸忠靈等13名主要成員分工明確,分別負責追繳賭債、財務管理、賭場管理等等。一般嘍羅的分工則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洪興社”成員,負責尋釁滋事、武力追債和搗亂其他賭場;另一部分是賭場管理人員,專事聚眾賭博、放高利貸、敲詐勒索。
臭名昭著的“洪興社”是犯罪集團的武裝力量。這幫由流氓地痞和刑釋解教人員糾集而成的“打手”,長期盤踞在百色市東風大米廠桌球娛樂室。每個成員身揣一把砍馬刀或匕首、一個BP機,主要成員每人一支軍用或自制手槍。成員還享受“工資”待遇??犯罪集團按每個成員的不同等級發(fā)給每月500元至1萬元不等的“薪水”。“洪興社”有一套嚴密而又殘酷的“幫規(guī)”,包括:各成員必須同吃同住在百色東風大米廠桌球室,不得隨便離開;一切行動要聽命于周壽南、丁旭等;接到“頭頭”傳呼,必須馬上復機,并按命令到達指定地點,不得延誤;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分配給的任務和“公司”秘密等。一旦觸犯這些“幫規(guī)”,輕則被“禁閉”、寫保證書和檢討書,重則要吃皮肉之苦。如“吃夾心餅”、“坐飛機”、“燒大煙”、“獨腳蚊”、“磨豆腐”等??體罰五花八門,異常毒辣。
有一段時間,到非該集團開設的賭場“砸場子”,是“洪興社”的“主要工作”。1997年1月,黃東波等“洪興社”成員沖到銀都大酒店賭場,把賭場內(nèi)的賭客趕出門外,并打傷多人。最后該賭場經(jīng)不住折騰被迫關(guān)門。1997年以來,該犯罪集團先后“收編”了百色城內(nèi)的雄杰、銀都、向陽旅社、武琳泉等一批賭場,實現(xiàn)了對百色賭業(yè)經(jīng)營的壟斷。
強大的“保護傘”
早些年,在百色地區(qū)公安局當刑偵科副科長的農(nóng)家益,就已經(jīng)和周壽南混得很熟了。1996年2月份,他從西林縣公安局調(diào)任百色市公安局局長后,和周壽南的往來就更加密切了。據(jù)馬斯克(原百色市公安局政委)說:“百色飯店賭場及百色市內(nèi)的賭博成風,都與農(nóng)家益有密切關(guān)系。”周壽南、丁旭等人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并從獲取的非法利潤中拿出一部分作為“派排費”(即保護費)送給農(nóng)家益及馬斯克和黃政賢(原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長)等有關(guān)人員。農(nóng)家益收受“派排費”的同時,利用其任百色市公安局局長和百色地區(qū)公安局副局長(1992年調(diào)任)的職務之便,一方面在民警大會上強調(diào)沒有局長和政委批準,不得查“百色飯店娛樂總匯”;另一方面把上級批轉(zhuǎn)查處的群眾舉報信壓下,謊報百色飯店無賭場。在得知中央及自治區(qū)領(lǐng)導來百色或有重大活動時,就派人通知周壽南暫停營業(yè)。周壽南等為股東的百色飯店賭場至1999年1月未被查處,賭博獲取非法利潤數(shù)百萬元。期間,農(nóng)家益收受周壽南、丁旭等人送的錢物12次,共價值人民幣22.86萬元。
1998年元月的一天晚上,周壽南到農(nóng)家益家,從手提包里拿出2萬元遞給農(nóng)家益,農(nóng)家益接錢后說:“喂,這么多啊。”周說:“這是給你的,你就不要問那么多了。”說完即離開。
1998年12月的一天中午,周壽南在百色飯店停車場將塑料袋裝著的11萬元錢交給馬斯克,并交待馬將其中的5萬元轉(zhuǎn)交給農(nóng)家益。當晚農(nóng)家益就收到了這筆錢。
他們每月固定劃出20至30萬元的“派排費”,送給地、市公安和文化部門個別領(lǐng)導和有關(guān)人員??少的每人每月3000元,多的每人每月2至4萬元。黃政賢、梁成新(治安大隊長)及百色地區(qū)公安局譚學仁(副局長)、韋建勇(治安支隊長)、1998年走馬上任的原百色市公安局局長李紅專在內(nèi)的10多位地、市公安局主要領(lǐng)導,均被周壽南等人的“糖衣炮彈”打中,被其一一收買,充當其“保護傘”。身為局長的李紅專在事發(fā)后供述說:“我于1998年到百色走馬上任時,馬斯克、農(nóng)家益等人已經(jīng)與周壽南這個黑幫混成‘鐵’哥們兒了。我也懂得周壽南這伙人的‘黑道’,因為群眾舉報得很多。我曾經(jīng)多次叫馬斯克等人去查,但他們不但不去看,反而拿回一沓錢回來給我,說是周壽南給我的。由于我是剛調(diào)來的,就不好與馬斯克等人沖突了,否則我在公安局里也難開展工作,為此,也只好讓其自由發(fā)展了!”馬斯克則說:“周壽南的‘后臺’確實太大了,我一個小小的公安局政委又算得了什么。如果我不買他的賬,就等于不買我上級領(lǐng)導的賬,這叫我在百色公安機關(guān)如何混下去呢!”
這幫人除了收受賄賂外,甚至理所當然地向周壽南要錢,甚至因“得贓”不均而內(nèi)哄。
1998年11月份的某一天,譚學仁在百色地委行署招待所門口處與周壽南不期而遇。一番閑聊后,譚學仁對周壽南說:“現(xiàn)我單位要集資建房,每套10萬元。我現(xiàn)手頭很緊,你是否能贊助一點。”周壽南說:“我?guī)湍懵?lián)系一下!”三天后,譚學仁打電話問周壽南“活動”得如何,周壽南稱沒問題。當天下午,周壽南給了譚學仁5萬元。
當時任百色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的梁成新,對周壽南很有意見。因為周壽南給“派排費”(保護費)時,每次給他的都是幾千元,最多一次也不過是1萬元,而給農(nóng)家益、馬斯克等幾個頭頭的一次就是好幾萬。所以梁成新決計要整一整周壽南,讓周知道其厲害,以后買他的賬。1998年7月18日,梁成新以百色市公安局保安公司的名義和萬通電子娛樂場合開了一間帶有賭博性質(zhì)的“娛樂場所”。周壽南當然知道“娛樂場所”會影響其賭場的生意,于是就派其手下的“洪興社”的成員去搗亂。梁成新惱火了,1998年8月5日,梁成新組織治安大隊、110民警,將百色東風大米廠的“洪興社”窩點圍了起來,將“洪興社”的成員“一網(wǎng)打盡”,全部行政拘留。
這招果真靈。自那次以后,周壽南一伙開始有點怕梁成新了。正如梁成新供述的:“周壽南這伙人,雖然背后有馬斯克、農(nóng)家益等領(lǐng)導為其撐腰,但這幫人的把柄我都掌握。他們明知是我故意搞的,但也沒辦法。”于是從這以后,周壽南就開始在“派排費”上加重給梁成新了。最多的一次,給了他25000元。
1997年,百色市公安局開展“掃黃、禁賭”大行動,時任公安局政委的馬斯克即叫梁成新擬了一個通告,并交待梁在發(fā)通知之前,通知周壽南所開的賭場暫時停賭,躲過了這次大掃蕩。
梁成新于1998年8月份抓獲“洪興社”10多人時,梁成新請示過馬斯克如何處理,馬斯克又向李紅專局長請示。治安大隊當時還想叫電視臺去拍攝曝光,但馬斯克不同意,說什么怕影響公安局爭創(chuàng)全國全區(qū)優(yōu)秀公安局稱號。在推來推去中,最后對10多個犯罪嫌疑人做一般治安處罰就了事了。
1997年的一天,黃政賢到百色飯店找周壽南,見到丁旭、陸忠靈、黃杰等人后便對他們說:“你們幾個要小心點,你們到澳門搶劫的材料都在我手里!”丁旭等人當然聽得出黃副局長的話外之音。幾天后的一個晚上,由老大周壽南請黃政賢吃飯,并帶黃到其桑拿中心“享受”一番。舒服過后,黃政賢對丁旭等人說:“你們幾個的檔案準備被警方上網(wǎng)追逃,要盡快改名,否則很危險!”聽罷,丁旭等人立即找關(guān)系,在“保護傘”的幫忙下,很快就辦妥了改名和更換身份證之事。如此,他們一次一次逃過了警方的追捕,逍遙法外多年,而且還活得瀟瀟灑灑,在百色城稱王稱霸多年,無惡不作。
蛇鼠一窩
在1991年至1999年的百色城,如果你問這里誰最大,市民準會告訴你:“除了老天,就數(shù)周壽南。”由此可見以周壽南、丁旭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集團的“分量”。
1998年5月28日晚,“洪興社”成員何南與林強到百色城“新都酒店”找林的女朋友黎倩文(該酒店服務員)。三人坐在黎的宿舍聊天。因百色市永樂鄉(xiāng)百坪村的黃耀景酒后用手拍打黎宿舍前面竹席制成的屏風,并用臟話辱罵,何南聽后十分惱火,便傳呼“洪興社”成員黃東波等人來,對黃耀景進行毆打。致使黃的大、小腸破裂,引起急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死亡。案發(fā)后,百色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中隊長周壽山(其在黑幫中有“任職”)及民警倪良在偵查中,便商定為這些人開脫罪責。于是他們在5月29日制作何南、黃東波等問話筆錄時隱瞞案件事實真相,把案件事實改為:“林強和何南毆打黃耀景結(jié)束后,黃東波等才到現(xiàn)場”,兩人自問自答擬好詢問筆錄后,讓幾人分別簽名按指印。由于周、倪二人搞假材料,公安機關(guān)僅以林強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審查起訴。百色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后,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兩次退回公安機關(guān)補充偵查。周、倪商量后,又由倪良于同年11月10日在黃東波家,按原來內(nèi)容擬寫四份詢問筆錄后,讓黃東波等分別簽名按指印作為補充偵查材料附卷,致使該案林強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人不受追訴,繼續(xù)作案危害社會。
1996年4月初,周壽南、丁旭、黃杰等設局敲詐百色市個體老板李建文。他們授意將李建文拉到百色飯店桑拿中心賭博。開賭前,黃杰在李建文的啤酒中下了麻醉藥,李喝后神志不清。賭博過程中,幾人合伙換牌“出老千”,并在記賬上做手腳夸大“輸錢”數(shù)。這樣李“賭輸”60多萬元,并寫下欠條。同年12月18日,周一伙持這張欠條,通過百色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兩位工作人員,將李建文的一輛奔馳轎車扣押。此后,李建文被迫向周壽南還了47.5萬元“賭債”。
1992年至1999年,警方記錄在案的該犯罪集團在百色城作下的敲詐勒索案就有八次。每次勒索金額少則數(shù)千元,多達數(shù)十萬元。單是李建文這個“冤大頭”,三年時間就被白白敲掉57萬多元。
跟所有的“黑幫”一樣,百色城這個犯罪集團的成員生性兇殘,視人命如草芥。1996年年初的一天晚上11時許,百色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莫輝途經(jīng)人民公園大門時,發(fā)現(xiàn)集團主要成員蘇蔚宣等人正在毆打群眾,便掏出警官證表明身份,制止其行兇。蘇見莫輝勢單力薄便大嚷:“你是公安又有什么了不起!”繼續(xù)作惡。當莫輝上前阻攔時,蘇蔚宣操起一張椅子砸過來,莫輝被迫開槍示警。此時,丁旭等開車奔到,一起圍攻莫輝。幸虧百色市公安局民警及時趕來,蘇蔚宣等才揚長離去。后來,周壽南、蘇蔚宣在酒樓宴請百色市公安局的馬斯克、黃政賢等人,便擺平了此事。馬斯克還當起了“和事佬”??要莫輝跟蘇蔚宣一起吃飯,握手言和。
1998年11月13日,犯罪集團成員簡建民酒后違章駕車撞翻一輛“摩的”,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xiàn)場處理。但簡建民根本不把民警放在眼里,呼來蘇蔚宣等六名同伙,當著十幾名民警的面將現(xiàn)場作證群眾和車主毆打致傷。百色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制止蘇蔚宣時被圍攻,此事引起廣大民警的憤慨。
有道是,多行不義必自斃。正當“黑幫”在保護傘下為所欲為、睥睨一切時,一張法網(wǎng)悄悄地張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