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要管黨、從嚴治黨
會議認為,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在長期實踐中,我們黨始終把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作為黨的建設重要任務來抓,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集中制、嚴明黨的紀律等為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基本規范,為鞏固黨的團結統一、增強黨的生機活力積累了豐富經驗,為保證黨在各個歷史時期完成中心任務發揮了重要作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狀況總體是好的,同時,黨內政治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黨中央身體力行、率先垂范,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凈化黨內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展現新氣象,贏得了黨心民心,為開創治國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
綜合分析,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準則。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作出示范。
修訂監督條例時機成熟
會議認為,加強黨內監督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貫要求,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2003年頒布施行以來,對我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隨著形勢任務發展變化,《條例》與新實踐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顯現出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強化黨內監督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修訂黨內監督條例提供了重要遵循。這幾年,我們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積累了不少經驗,為修訂黨內監督條例奠定了重要實踐基礎。修訂工作時機成熟、條件具備,應抓緊抓好。
實施“組合政策”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在錯綜復雜的國內外形勢下,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部署,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了來之不易的成績。上半年經濟運行總體平穩,轉方式、調結構穩步推進,企業效益有所回升,金融市場總體平穩運行,城鎮新增就業持續增加,人民生活繼續改善,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同時,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存在一些必須高度重視的風險隱患。當前,經濟運行的新常態特征更加明顯,我們必須把握好經濟發展新常態這個大邏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壓力為動力。
會議強調,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要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和宏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總體思路,通過實施適度擴大總需求、堅定不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良好發展預期的組合政策,努力保持經濟平穩發展走勢,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
攻堅“五大重點任務”
會議強調,要堅持適度擴大總需求,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注重相機、靈活調控,把握好重點、節奏、力度,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良好宏觀環境。要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措施,保證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發揮財政資金效應,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向實體經濟和基礎設施建設薄弱領域。要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合理增長,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隱患,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要持續深化“放、管、服”和財稅、金融、創新、國企等重點領域改革。全面落實“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重點任務,通過有效的市場競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實現優勝劣汰和產業重組,提升產能過剩行業集中度,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要采取正確方略和有效辦法推進五大重點任務,去產能和去杠桿的關鍵是深化國有企業和金融部門的基礎性改革,去庫存和補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導城鎮化進程和農民工市民化有機結合起來,降成本的重點是增加勞動力市場靈活性、抑制資產泡沫和降低宏觀稅負。要堅持引導市場預期,提高政策質量和透明度,用穩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穩住市場預期,用重大改革舉措落地增強發展信心,特別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鼓勵民間投資,改善企業微觀環境,創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要發揮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對擴大內需、推動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
抓住主體責任“牛鼻子”
體現了權責對等的基本要求
“權責一致”是現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則,是權力配置的基本要求。權力行使與責任擔當緊密相連、有機統一。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有權力沒責任是管黨治黨之大忌。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問責一個、警醒一片,沒有問責就難有擔當。必須把權力與義務、責任與擔當對應統一起來,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問責條例》著眼于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是推進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根本舉措。《問責條例》明確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為問責對象,抓住了管黨治黨責任落實的“兩大關鍵”:一個是各級黨組織這個“關鍵主體”,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黨的工作部門;另一個是黨的領導干部這個“關鍵群體”,必須扛起政治責任、踐行忠誠干凈擔當,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聚焦“關鍵少數”,落實了權責對等的治黨原則,彰顯了問責倒逼的壓力傳導。
直面失職失責“主癥狀”
體現了問題導向的現實需要
形勢決定任務。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必須針對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著眼實踐迫切需要,回應干部群眾熱切期待。《問責條例》正是堅持問題導向,直面管黨治黨失職失責的突出問題作出的制度安排,也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問責實踐的制度提升,是解決目前擔當不力、問責乏力的重要保障。
一個時期以來,組織渙散、紀律松弛,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等種種痼疾頑癥的病根,就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管黨治黨不嚴、執政意識淡化、黨的觀念淡漠。有的黨組織形同擺設、疏于管理;有的領導干部不敢抓不敢管,不履職不盡責,以致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可見,責任缺失已成為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問責條例》的制定頒布,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問責,就是高懸問責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釋放出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打出從嚴治黨“組合拳”
體現了依規管黨的系統思維
依規管黨、制度治黨是一項系統工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工作全面推進,依規治黨、制度治黨成為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黨建熱詞。特別是2015年,修訂頒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重在立威震懾,明確了巡視監督的“任務清單”;修訂頒布《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重在立德向善,成為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倡導廉潔自律的“正面清單”;修訂頒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重在立規糾錯,厘清了紀法分開、紀嚴于法的“負面清單”。
如果說《巡視工作條例》巡視監督的是“如何為”,《廉潔自律準則》倡導的是“應當為”,《紀律處分條例》針對的是“亂作為”,那么《問責條例》劍指的就是“不擔當、亂擔當”問題。《問責條例》的制定頒布,形成了促使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明責、踐責、督責、考責、問責”的責任鏈條和完整體系。各項黨內法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遵循黨章、各有側重,左右聯動、上下配套,前后銜接、系統集成,立治有體、施治有序,彼此呼應、共同發力,全方位扎細扎密扎牢管黨治黨的制度籠子,形成了以黨章為遵循、以責任為導向的“制度群”,打出了從嚴管黨治黨的“組合拳”,體現了依規管黨治黨的系統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