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推普周活動方案精選10篇
篇1:
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教語用函〔2015〕1號),對第18屆全國推普周活動提出了明確要求。溫州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下發了《關于開展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溫語〔2015〕7號)。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主題
依法推廣普通話,提升國家軟實力
二、活動時間安排
8月27日前,各單位制定實施方案,將電子稿上交瑞安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教育局義務教育科);
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單位根據方案開展活動,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9月25日前,各單位上報活動總結;
9月30日前,市語委辦匯總全市各單位推普周活動總結及相關圖片、視頻、活動簡報等上報溫州市語委辦。
三、活動內容
(一)緊扣主題,開展宣傳活動。
今年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發布實施15周年,適逢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各單位要緊緊圍繞“依法推廣普通話,提升國家軟實力”這一主題,緊密結合貫徹落實《浙江省貫徹〈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大力宣傳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和革命傳統。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拓寬覆蓋面,擴大影響力,切實增強宣傳效果。
1.各單位大門外懸掛或電子屏幕顯示一幅第18屆推普周宣傳標語;工作場所粘貼“寫規范字,講普通話”的宣傳標志。
2.各學校出一期第18屆推普周宣傳專刊;各班級出一期以“依法推廣普通話,提升國家軟實力”為主題的黑板報;
3.2015年參加溫州市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鎮街范圍內的學校要走出校園,進社區開展宣傳活動,讓民眾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及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民眾對國家大法和地方法規的知曉度和熟悉度。
(二)創新形式,開展專題活動。
黨政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四大重點領域要根據實際,開展各種形式的專題活動,特別要發揮學校的示范和輻射作用;要結合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我的中國夢”主題教育、學習、中小學經典詩文誦讀大賽、中學生漢字聽寫大賽、中小學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活動,運用微博、微信、手機報等新媒體,多渠道、多角度、多層次、多形式組織開展各具特色的宣傳實踐活動。
1.各直屬學校、鎮街中心校開展校內中學生漢字聽寫選拔活動,推薦優秀的學生參加瑞安市、溫州市語委第三屆中學生漢字聽寫大賽。瑞安市、溫州市語委第三屆中學生漢字聽寫大賽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各學校開展一次以24字為內容的校園規范字書法比賽,并將優秀作品展示在校園內;
3.各學校開展一次以弘揚民族精神為主題的經典詩文朗誦活動;
4.2015年參加溫州市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鎮街范圍內的中小學要走出校園,開展“啄木鳥行動”活動。
(三)區域聯動,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創建工作。
各鎮街、各有關單位、學校認真落實全市推普周的各項工作要借助推普周活動平臺,在鎮街區域內聯動,加大鄉鎮、農村推普工作力度,不斷提高城鄉人民群眾對學習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重要性的認識,提升依法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水平,推進區域化語言文字規范化評估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宣傳和提升自身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水平,努力創造條件,開展語言文字示范校創建工作。參加溫州市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創建的鎮街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次推普周活動的詳細方案,組織有關單位、學校廣泛開展各項活動,并做好全過程相關材料搜集歸檔和活動總結工作。
四、組織保障
瑞安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第18屆推普周活動指導工作,各單位要落實具體負責本屆推普周活動的科室和負責人。
篇2:
經國務院批準,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以下簡稱推普周)。今年9月14日至20日為第18屆全國推普周。為了做好今年我市的推普周宣傳活動,現依據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化廳、廣電局、公務員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省軍區政治部、共青團省委等9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第18屆陜西省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方案,提升國民語言能力,弘揚和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
二、宣傳活動時間
2015年9月14日至20日。
三、宣傳活動主題
依法推廣普通話,提升國家軟實力。
四、工作任務
(一)市級宣傳、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要安排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把推普周活動列入宣傳計劃,及時報道全市推普周活動開展情況。推普周期間,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及網絡要制作播出各類推普專題片、教育片和公益廣告;相關報刊要發表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評論,刊載專家學者的文章,在全社會營造推普周的宣傳氛圍。
(二)各縣市區教育局、各級各類學校要圍繞“依法推廣普通話,提升國家軟實力”和“中國夢?愛國情?成才志”的主題,做好推普周宣傳工作。通過張貼宣傳畫、懸掛推普宣傳標語、制作專題宣傳欄、板報等形式,營造宣傳氛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語委辦要指導和督促轄區學校積極申報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把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納入示范校創建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和參與面向社會、面向社區的宣傳咨詢活動,發揮好示范校的骨干帶頭作用。
(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大國家公務員帶頭推廣普通話的宣傳力度,充分調動廣大公務員學習、推廣、使用普通話的積極性和自覺性。要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部、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開展國家公務員普通話培訓的通知》(人發〔1999〕46號)和《陜西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意見〉的通知》(陜政辦發〔2009〕135號)精神,積極開展公務員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使普通話成為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用語。
(四)工商、郵政、電信、文化、餐飲、衛生、交通、旅游、金融等公共服務行業要結合自身實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用語用字規范化水平。推普周期間,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在商場、賓館、飯店、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營業廳和文化旅游場所懸掛宣傳語言文字工作的標語,營造推廣普通話的良好氛圍。
(五)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系統要在官兵中大力宣傳推普工作對于加強部隊現代化建設和建設的重要意義,使部隊成為推廣普通話的學校,要在廣大官兵中大力倡導講普通話,并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六)各級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要針對青少年的年齡特點,組織開展主題突出、形式多樣的班團隊會活動。積極配合學校推普周活動安排,充分調動廣大青少年學習和推廣普通話的熱情,充分發揮他們在推普活動中的主力軍作用。
五、宣傳活動要求
(一)今年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發布實施15周年,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準確把握語言文字法律法規賦予的重要職責,緊扣主題,大力宣傳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和革命傳統。要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拓寬覆蓋面,擴大影響力,切實增強宣傳效果。
(二)要結合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陜西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按照各自實際,提前制定好本部門、本單位推普周活動方案,做好各項安排部署。推普周期間,可參考使用國家和省語委制發的推普周宣傳資料,也可結合行業、地方特點自行制作相關宣傳品,多渠道、多方位地進行宣傳。各縣市區、各相關單位的推普宣傳要積極向小城鎮和農村地區延伸,要將推普周活動同日常工作有機結合,不斷提升城鄉人民群眾依法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水平。
(三)各相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全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廣泛發動社會各界群眾,積極開展富有行業或地方特色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創新活動內容、載體和方式,積極運用微博、微信、手機報等新媒體,探索開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活動形式。
(四)市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教育局,請務于8月底前將活動方案報市語委辦;推普周活動結束后,請于9月25日前將推普周活動工作總結報市語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