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晚,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2009級碩士雷洋離奇死亡,此事引起輿論關注。
北京昌平警方5月9日晚通報稱,雷洋“因涉嫌嫖娼”被警車帶往派出所的途中突發心臟病身亡。
雷洋家屬向財新記者證實雷洋去世的消息,但對警方所稱死亡原因、死者手機里位置信息被刪以及警方在死者身亡兩小時后才通知家屬、拒絕家屬對遺體拍照留存等做法表示質疑。目前北京市昌平區檢察院已介入調查。
5月9日21時24分,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昌平通報此事,稱“5月7日20時許,昌平警方接群眾舉報稱:位于昌平區霍營街道某小區一家足療店內存在賣淫嫖娼問題。接警后,警方依法迅速開展查處工作。當晚,在該足療店查獲涉嫌賣淫嫖娼人員六名。期間,民警將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29歲,本市人)帶回審查時,該人抗拒執法并企圖逃跑,警方依法對該人采取了強制約束措施。在將該人帶回公安機關審查過程中,該人突然身體不適,警方立即將其送往醫院,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北京昌平警方稱,昌平公安分局已將此情況通報檢察機關,昌平區檢察院已介入并開展偵查監督工作。目前,此次抓獲的其他五人因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被昌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警方仍在進一步工作中。
得知這一通報后,雷洋之兄雷鵬向財新記者表示,雷洋家屬對通報中的內容不認可,期待檢察院的進一步調查結果。
雷鵬告訴財新記者,他于事發當晚得知這一消息。他介紹,在不久前的4月24日,弟弟雷洋喜得一女,尚未滿月。雷洋的同學得知消息后,擬寫了一份《關于人民大學雷洋同學意外身亡的情況說明》,雷鵬稱這份情況說明是同學根據雷洋妻子口述完成的,“內容屬實”。
這份情況說明顯示,5月7日,由于雷洋夫婦剛得一女,其親屬欲來京探望,航班預計當晚到達時間23點30分到達。當晚21時左右,雷洋從家里出門去首都機場迎接親屬,之后雷洋便失去聯系。
根據這份情況說明,據雷洋妻子回憶,從5月7日23時30分至5月8日凌晨1點,她和親屬不間斷打給雷洋電話,但手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直到5月8日凌晨1點,電話有人接聽,接聽人自稱來自昌平區東小口鎮派出所,并告知親屬需要去派出所,親屬于1時30分左右到達派出所。
這份情況說明披露:“派出所告知的大意是: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車帶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臟病突發死亡。根據昌平區中西醫結合醫院給出信息,雷洋達到醫院時間為5月7日晚22點09分,到達時已經死亡。”
該情況說明還顯示:5月8日凌晨4時30分左右,雷洋親屬隨警察來到醫院,見到雷洋手臂和頭部都有明顯淤血。警察給出的答復為路途中雷洋反抗強烈,跳車頭部著地所致。親屬要求對遺體拍照留存被禁止。
針對警方較早時期的說法,雷洋家屬及同學在該情況說明中提出四點質疑:其一、雷洋幾乎每周都會踢足球,全年無休,其親屬也沒有心臟病史,為何會突發心臟病?其二、雷洋手臂和頭部的淤血,若為跳車所致,應有明顯外傷。可據家屬觀察其無明顯外傷,按照東小口鎮派出所所述,執法后已被制服并招供,為何還會嘗試并成功做到跳車?其三、醫院給出的雷洋死亡時間為22點9分(達到醫院時間),可是在之后長達近兩個小時的時間,派出所為何不聯系親屬,并且親屬一直打電話也無人接聽?其四、親屬交涉后發現,雷洋手機中死亡前幾日的通話記錄,微信朋友圈里面關于孩子和家庭的信息,手機里面的位置記錄都被部分刪除,這是何人所為?
據這份情況說明披露,雷洋是湖南澧縣人,系中國人民大學2005級環境學院的本科及碩士研究生,目前任職于中國循環經濟協會。2012年畢業后,雷洋任職于中國循環經濟協會,曾參與多個工業園規劃,生態文明規劃,污染物處理規劃和循環經濟規劃的編制工作,在知名環境保護期刊《環境保護》《環境科學》《環境工程》上面都發表過論文,是中國環境保護事業中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
北京昌平警方通報中提到的“強制約束措施”,引起律師界人士的關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上海市薛榮民律師事務所薛榮民律師介紹,所謂強制約束措施,一般是約束帶或警繩,通俗講就是把人綁了,防止失控;但是一般稱保護性約束:“幾人把你按住也能叫約束,多用于醉酒、吸毒及精神病人。”
浙江漢鼎律師事務所嚴華豐律師向財新記者介紹,強制約束措施,其實就是強行抓捕手段。這一警方自創的概念是相對保護性約束而言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約束性保護”只能針對有危害性的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并且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