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玉珍)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出臺泉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意見,體育考試報名將于本月15日至18日進行。
據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科長黃慶坤介紹,今年體育考試項目、評分辦法等都與去年相同,但游泳評分標準(50米池,不分男、女生,不分泳姿)有較大變化,如去年游泳滿分為3分鐘游完100米,今年滿分為2分鐘游完100米;及格由去年5分鐘游完100米改為4分鐘,游泳評分比標準提高。
按規定,所有參加畢業升學(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考試的初中畢業生(含應、往屆)都要報考體育。體育考試項目仍為三項,其中必考一項,選考兩項。必考項目有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和100米游泳(不分泳姿)二項,考生可二選一。選考項目有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一分鐘仰臥起坐(女)四項,考生可任選兩項(不得重復)。體育考試每項滿分為100分,三項計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級。體育考試實行一票否決,如果必考項目的考試成績低于或等于59分,其選考項目的成績無論多高,最后的總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級為D級。
我市體育考試原則上于4月初開始,在10至20天時間內全部完成。游泳考試必須安排在縣(市、區)所在地集中進行;個別尚未具備考試條件的縣(市、區)可待條件成熟時才開考這一項目。其他考試項目農村地區應在鄉鎮范圍內組織,臨近縣城的鄉鎮可以到縣城的考場參加體育考試。同一所學校的考生必須在同一天內完成所有考試項目(游泳除外),不得將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放在不同日期考試。
按規定,身體殘疾或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可免考。申請免考程序為:由學生本人提交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和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原件,經學校審核公示三天后,送縣(市、區)教育局審批,可以免考,直接按照C等級參加招生錄取。考生因臨時傷、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可申請緩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