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于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后來民間亦相仿效,于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風俗。
“清明節”的得名還源于我國農歷24節氣中的清明節氣。冬至后第108天就是清明節氣。清明節氣共有15天。作為節氣的清明,時間在春分之后。這時冬天已去,春意盎然,天氣清朗,四野明凈,大自然處處顯示出勃勃生機。用“清明”稱這個時期,是再恰當不過的一個詞。
地球公轉一周為黃經360度,當地球到達黃經零度時定為春分,而后每運行15度有一個節氣,共有二十四節氣。因此,節氣在陽歷上的日期是固定的,由于閏年的原因,所以會相差兩天。
農歷是反映物候變化、指導農時的陰陽歷,它還結合了陰歷,即以月相29.5天為周期(一次滿月到下一次滿月的時間間隔)。因為陰歷紀月推算節氣所在具體時間需要準確的天文知識和數學知識,所以,以前的歷書所載各個節氣發生的時間是要由國家頒布的(如立春精確到年月日時分秒),而且,不同的時代推算的規則有所不同,清史稿時憲志就用很長的篇幅和很多圖形公式來說明當時的推算方法。一般所講農歷中節氣的設置規律往往只是確定月首為節氣,月中為中氣,兩個節氣間隔是15天是唯一可以供人推算的依據,節氣歌也是一般人掌握節氣規律的必學知識。稍微復雜一點的推算是習慣上以上一年的冬至(一年中太陽最低的時候)過了105天就是寒食,106天就是清明;現在按陽歷計算就簡單多了、可以固定在4月5日或4日(以當年二月平或29日而差異)。從天文角度說,4月5日或6日視太陽(視太陽就是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到達黃經15度的時候。
在古人的觀念里,108是代表完滿、吉祥、久遠、高深的大數,把清明放在冬至后第108天,是有很深的含義。清明的得名,不僅緣于萬物此時的生長清潔明凈,也緣于這一時期的太陽也是清新的太陽,流轉于這一時期天地之間的陽氣,也是清新的陽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