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新聞網訊 軍歌嘹亮,氣球翻飛,人頭攢動。10月31日,玉樹縣今年冬季征兵宣傳活動在結古鎮格薩爾王廣場西側舉行。其余各縣將同步舉辦征兵宣傳活動,標志我州今冬征兵工作正式開始。
今冬征兵工作開始后,我州及早準備,從宣傳、教育、工會、民政、團委和兵役機關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征兵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內容,形成整體合力,確保了征兵工作按時有序進行。此前,10月27日至30日,州征兵領導小組就派出了由玉樹軍分區副司令員管開吉、政治部主任吳同安帶領的聯合工作組,深入全州各縣就今冬征兵工作的相關準備、宣傳活動和政策宣講等情況進行了檢查指導。
前幾天,很多人就收到了“一人參軍,全家光榮”或“響應祖國號召,勇躍報名參軍”之類的手機短信。在玉樹縣征兵宣傳活動現場,記者看到:貼有“增強國防觀念、保衛美好家園”的宣傳車上,正在滾動播放著一曲曲鏗鏘有力而又雄壯嘹亮的軍歌,吸引了適齡青年前來報名應征。在征兵宣傳櫥窗前,人頭攢動,氣氛異常熱鬧,路過的行人駐足觀看畫冊和現場咨詢征兵政策。
今年我州冬季征兵政策主要有:征集對象為,男性青年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學歷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少數民族青年可放寬到初中畢業。非城鎮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
征集年齡為:男性青年為滿18至20歲,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可放寬到21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歲。女性青年為滿18至19歲,在校大學生放寬到20歲,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2歲。此外,根據本人自愿,年滿17周歲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也可征集入伍。
應征程序為:全州各縣適齡青年,按戶籍所在地到當地縣級人武部軍事科報名登記,參加體檢、政審合格后,方可辦理入伍手續。據玉樹縣委常委、縣人武部部長張兆明說,當天對前來咨詢征兵政策的青年或家長發放了200多份征兵宣傳冊,有9名適齡青年前來報名應征,310多人前來咨詢征兵政策,達到了預期的宣傳效果。
相關鏈接:9月26日,玉樹軍分區、州委宣傳部、州公安局和州教育、財政、民政、婦聯、團委等相關部門聯合召開了全州征兵工作會議,州征兵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州長才玉,副組長、軍分區司令員辛官勤和州民政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就士兵服現役期間的優惠政策和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配套政策向與會人員作了解讀和明確。
【士兵服現役期間的優惠政策】主要有:全軍逐年增加大學生士兵提干名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二本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士兵;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三本畢業生、在服役期間擔任班長或副班長,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被旅(團)級以上單位評為軍事訓練標兵的士兵;入伍1年半以上,年齡不超過26周歲的均可列為提干對象。
在校生士兵報考軍校,執行普通士兵考學有關政策,年齡放寬1歲。大專畢業生士兵報考軍校,安排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專升本),錄入軍隊院校培訓,學制2年。高中或者中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超過25周歲(大學畢業生優秀士兵年齡放寬1歲),獲得1次二等功以上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的獎勵以及軍區級以上單位表彰的先進個人,在推薦單位擔任班長1年以上的士兵可列為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推薦對象。
國家對服義務兵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可達6000元;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兩年內可復學,復學后可按規定申請獲得學費資助。
參加政法院校為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退役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初試讀碩士研究生;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配套政策】主要有:從11月起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由地方政府按照全州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發一次性經濟補助,義務兵按2年計發,一期士官按3年計發,二期士官按4年計發,三期士官按5年計發,四期士官按6年計發。
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按照《青海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實施辦法》的要求,本著自愿參加、自選專業、技能為主、免費培訓、屬地管理的原則,在退出現役1年內可選擇免費參加一次職業教育或技能培訓。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3年內免交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費和個人所得稅。
對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退役士兵,創業可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對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四類安置對象,在待安排工作期間,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服現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的時間連續計算為工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非本人原因,接收單位未按照規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崗的,應當從安置部門開出介紹信的當日起,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工資80%的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費,直至其上崗為止。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傷殘退役士兵,原則上安排在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政部門保證工資和經費,享受所在單位工傷人員同等的生活福利和醫療待遇,編制部門逐步解決編制。
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考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時,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給予優惠,服役期視為具有社會實踐的年限,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州內各用人單位面向社會招聘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企業每吸納一名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簽訂1年以上合同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按照合同期限給予企業崗位補貼、社保補貼和一次性獎勵,補貼和獎勵的期限不超過3年。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社保補貼標準按單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計算,一次性獎勵標準每人每年1000元。同時,為企業吸納的退役士兵按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職業技能培訓補助。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考州內中等專業學校的可免試入學,待學制期滿,考試成績合格,發給畢業證書;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有關證件可申請免試省內成人專升本;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報考普通高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