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各地高考填報志愿和錄取工作已經開始,青海考生可以參考下面的青海一本大學理科排名情況:
名次 | 學校名稱 | 在全國排名 | 所在地區 | 類型 | 總分 | 科學研究 | 人才培養 | 綜合聲譽 |
1 | 青海大學 | 146 | 青海 | 綜合 | 62.49 | 60.81 | 63.1 | 66.74 |
青海省2017年高校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文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高校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院校及實施區域
2017年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
(二)報考考生資格
除西寧市四區、青海油田外,具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的農(牧)業家庭戶口(不含從省外遷入考生)、在本省中學實際就讀高中滿三年學籍、參加了我省當年高考的學生!稗r(牧)業家庭戶口”以戶口簿為準。戶籍制度改革后,將部分農牧民的“農(牧)業家庭戶口”改為“城鎮居民戶口”,但其家庭成員仍然在從事農(牧)業生產活動的,在提供了“村集體組織成員證”、或舊戶口本、或土地經營證件、或其他能夠足以證明其原始身份的證件的(錄取前審查原件和復印件),也可以選報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三)申報流程及公示要求
1.4月5日前,承擔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各高校公布招生簡章。
2.4月6日至25日,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考生所在考區招辦和高中學校為考生提供報名咨詢及指導。因考生信息填寫錯誤而導致資格審核不通過,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4月底,省招辦將報名考生信息數據庫分解至各考區招辦,各考區招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于5月10日前將審核結果按規定格式上報省招辦。
4.5月16日至5月30日,有關高校在陽光高考平臺下載申請本校且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信息,確定參加學?己丝忌麊危⒖己嗣麊螖祿䦷焐蟼髦两逃筷柟飧呖计脚_公示,同時在本校招生網站公示。
5.高考成績公布前,有關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網站和平臺公示。
(四)計劃公布與志愿填報
1.計劃公布。按照自主招生辦法,高校專項計劃只公布招生院校名稱和院校代碼。
2.志愿填報時間及數量設置。6月下旬文化課成績公布后, 高校專項計劃志愿與普通類志愿填報同步進行,但高校專項志愿不在網上填報,采用紙質志愿填報。高校專項計劃設置2個志愿。
(五)投檔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參照自主選拔錄取辦法和招生院校有關規定在提前本科批次之后、第一批本科批次之前單獨投檔錄取,錄取結果將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和有關學校公示?忌鶕荚嚦煽,及時關注瀏覽招生院校網站信息,加強與招生院校的溝通聯系。錄取時,省招辦按照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名單和考生志愿,按相關規定向院校發放符合條件的考生電子檔案,招生院校負責審核錄取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時退回未被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以便考生參與后續批次志愿錄取。
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
(一)招生院校
2017年青海省實施地方專項計劃的高校確定為青海大學。
(二)報考考生資格
除西寧市四區、青海油田外,具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的農(牧)業家庭戶口(不含從省外遷入考生)、在本省中學實際就讀高中滿三年學籍、參加了我省當年高考的學生。
(三)招生計劃及批次設置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單獨編制。青海大學面向全省編制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2017年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比2017年增加10%以上,最終計劃情況以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為準。地方專項計劃安排在貧困專項批次進行投檔錄取。
(四)計劃公布與志愿填報
地方專項計劃與國家貧困專項計劃同步在《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青招生計劃及專業目錄》中公布,同時與國家貧困專項計劃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志愿填報系統中填報。
(五)投檔錄取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按照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生源不足時實行復征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