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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等級評分標準(部頒標準)
| 一等 (20~17分) | 二等 (16~12分) | 三等 (11~7分) | 四等 (6~0分) | |
基 礎 等 級 | 內容20分 | 切合題意 中心突出 內容充實 感情真摯 | 符合題意 中心明確 內容較充實 感情真實 | 基本符合題意 中心基本明確 內容單薄 感情基本真實 | 偏離題意 中心不明確或立意不當 沒有什么內容 感情虛假 |
表達20分 | 符合文體要求 結構嚴謹 語言流暢 字體工整 | 基本符合文體要求 結構完整 語言通順 字體較工整 | 大致符合文體要求 結構基本完整 語言基本通順 字跡清楚 | 不符合文體要求 結構混亂 語言不通順,語病多 字跡潦草難辨 | |
發 展 等 級 | 特征20分 | 深刻 豐富 有文采 有創新 | 較深刻 較豐富 較有文采 較有創新 | 略顯深刻 略顯豐富 略有文采 略顯創新 | 個別語句有點深刻 個別細節或例子較好 個別語句較精彩 略顯個性 |
說明:
(1)基礎等級評分,“內容”以“題意”“中心”為重點,“表達”以“語言”“文體”為重點;發展等級評分,以“有文采”“有創新”為重點。
(2)發展等級評分,不求全面,可根據下列“特征”4項16點中若干突出點按等評分。
深刻:透過現象深入本質,揭示事物內在的因果關系,觀點具有啟發性。
豐富:材料豐富,論據充實,形象豐滿,意境深遠。
有文采:用詞貼切,句式靈活,善于運用修辭手法,文句有表現力。
有創新:見解新穎,材料新鮮,構思新巧,推理想象有獨到之處,有個性色彩。
(3)缺標題扣2分;字數不足的,每少50個字扣1分;每個錯別字扣1分,重復的不計,錯別字扣滿5分為止。
(4)確認有抄襲的作文,“基礎等級”在四等之內評分,“發展等級”不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