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分數制與等級制并行的錄取方式。,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招生實行按6個科目總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100分、化學80分、思想品德80分,總分620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實行按7個科目總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100分、化學80分、歷史80分、生物80分,總分700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2017年,實行按8個科目總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100分、化學80分、歷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總分780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從開始,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學科等級組合擇優錄取。首先通過語文、數學、英語等級組合擇優錄取;如果語文、數學、英語等級相同,再通過物理、化學、生物等級組合擇優錄取;如果物理、化學、生物等級也相同,最后通過歷史、地理等級組合擇優錄取。從開始,普通高中學校優先錄取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達到及格等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