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學習,扎實實踐,切實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思路和要求。努力把學習的成果轉化為謀劃檢察工作的思路、促進工作的措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做到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堅持打擊、保護和服務職能的有機統一,監督、制約和配合的有機統一,力度、質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機統一,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的有機統一,全局、局部和個體的有機統一,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把保發展、保民生、保穩定作為檢察機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實踐,更加自覺地服務于我省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
(二)服務大局,應對挑戰,切實落實保持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首要任務。立足檢察職能,及時有效地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服務,著力把握全省經濟形勢及其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新期待新要求,促進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重大措施落實。積極預防和嚴肅查處在項目投資和工程建設中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以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落實,財政資金安全運行,黨員干部勤政廉政。積極參加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繼續抓好集中查辦商業賄賂犯罪工作。深入查辦涉農職務犯罪以及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工作,加強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利益以及涉農等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高度重視、依法妥善處理涉及企業的案件,堅持從有利于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有利于維護企業職工利益,有利于促進經濟社會秩序穩定出發,嚴格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講究執法方式方法,慎重適用強制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努力促進企業生存發展。
(三)關注民生,守護公正,切實落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責任。扎實做好檢察環節關系民生問題、關系司法公正、關系和諧穩定的各項工作,認真解決涉及群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公安全、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繼續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涉檢信訪工作,積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落實檢察環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切實在法律監督上下功夫,突出監督重點,狠抓薄弱環節,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在保障改善民生、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開拓創新,勇于實踐,切實落實檢察工作改革的各項措施。認真執行高檢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農村檢察制度,推進派駐鄉鎮檢察室試點工作,創新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途徑和方式,強化涉農法律監督和司法保護,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產發展,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繼續探索民事督促起訴制度,保護國有、集體資產安全和社會公利益不受侵害。創新和完善對各類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機制,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建立檢察業務、隊伍、保障、信息化“四位一體”工作運行機制,推動檢察管理方式轉型升級。健全完善崗位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機制,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健全檢察機關接受監督制約制度,推行“陽光檢察”,把除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公開外的所有執法工作都置于人民群眾監督之下,保證檢察隊伍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