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目的
通過行政督查,強化積極行政、文明行政、廉潔行政的觀念,大力推進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努力實現"四個轉變",達到"四高目標",促進工商內部的和諧、工商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和諧、工商部門與市場主體之間的和諧、工商部門與消費者和人民群眾的和諧。
二、督查組織
區局成立行政督察隊,由××同志任大隊長,××同志任副大隊長,成員:××、××以及相關科室人員。
三、督查內容
.廉政與監管風險點及防范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重點工作開展情況;
.機關科室指導基層情況;
.軟環境建設情況;
.遵紀守規情況;
.政務、局務公開公示情況;
.上級交辦工作落實情況;
.各項政策落實情況;
.其他臨時性、突擊性工作任務完成、辦理情況。
四、督查對象
全區工商系統在職在崗人員。
五、督查方式
.對投訴舉報的情況的調查了解;
.定期或根據需要進行實地走訪查看;
.會同人教科、黨委辦、辦公室(財務科)與科室開展聯合式的督查。
六、問題處理
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對一般性的違紀違規行為,通過局域網即時在全系統進行通報;對較為嚴重的問題,依據相關黨紀、政紀的規定,報局黨組研究后,給予黨紀、政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