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征兵辦獲悉,今冬征兵工作即將開始,我區出臺六項優惠政策鼓勵適齡青年參軍入伍,主要包括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落實重點安置政策、行政事業單位優先錄用、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教育培訓條件。
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年標準不低于義務兵入伍時當地上年度平均生活水平的50%。按照統計數據,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最高可達5950元,最低的為3500元,平均約4600元,較過去普遍有所提高。
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發給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確定全區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統一為每人4萬元。
四類重點安置人員(服現役滿12年、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屬于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退役士兵),當年接收、當年計劃、當年安置。自愿選擇自主就業的,參照4萬元標準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
退役士兵服役經歷等同基層工作經歷,報考自治區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聘用。在每年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確定一定名額比例進行定向招考和聘用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在錄用補充基層專武干部時,必須從優秀退役士官和大學生士兵中產生。
對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三年內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每人可向當地支持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最高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合伙經營(合伙人須是退役士兵)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自治區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有關規定執行。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20分;烈士子女、平時榮立二等功以上或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退役后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合格,報考自治區所屬院校的,分別加20分、10分,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復試錄取。對退役士兵免費進行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為其提供就業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