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寧夏高考錄取批次及分數線
一、文史類(含軍事、公安類院;驅I)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16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86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406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二、理工類(含軍事、公安類院;驅I)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65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34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354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三、國家專項計劃
第一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16分;
第一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65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86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34分。
四、地方專項計劃
第一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16分;
第一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65分。
五、體育類(文史)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74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11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386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六、體育類(理工)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23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362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334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七、藝術類(文史)
1、區內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
美術與設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340分;
音樂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316分;
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43分;
2、區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
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43分;
其它類(非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80分;
3、區內外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
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43分;
其它類(非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80分;
4、區內外高職(?)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八、藝術類(理工)
1、區內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
美術與設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304分;
音樂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82分;
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17分;
2、區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
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17分;
其它類(非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80分;
3、區內外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
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17分;
其它類(非舞蹈學類)填報志愿資格線:280分;
4、區內外高職(?)填報志愿資格線:200分;
關于寧夏二本錄取批次及分數線的相關說明
1、上述所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均指高考總分應達到的錄取控制最低分數線,所有填報志愿資格線均指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資格控制線。高考總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與在全國范圍適用的政策性照顧加分分值之和。
2、劃線原則: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按其計劃數110%劃定;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按其計劃數100%劃定。錄取時依據本批次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愿,按照規定的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滿為止。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職(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是指可填報相應批次志愿的考生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資格控制線。錄取時依據本批次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滿為止。如生源不足,在征集志愿時,依據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計劃,對最低錄取資格線進行適當調整。
4、報考體育類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須達到體育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填報志愿資格線且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達到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本科體育專業(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文史類為78分,理工類為75分;第四批高職(?)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
5、報考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須達到藝術類填報志愿資格線且藝術專業課考試合格。藝術類區內院校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課的填報志愿資格線按照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一定比例劃定,其中,美術與設計學類按照70%、音樂學類按照65%、舞蹈學類按照50%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