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寧夏醫科大學,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寧夏醫科大學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寧夏醫科大學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寧夏醫科大學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寧夏醫科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寧夏醫科大學,學校國際代碼:10752,公辦本科院校。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的方式。
第四條 學校2017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及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各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校招生簡章,或在寧夏醫科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zs.nxmu.edu.cn)上查閱。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和制定學校普通全日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普通全日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在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校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真誠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條 對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學校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一條對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沒有完成全部招生計劃時,錄取下一級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對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對于按照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考生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除“意見”中規定的六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外,我校醫藥類各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特別提示: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1.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2.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3.斜視、嗅覺遲鈍、口吃。
第十四條學校對各省(區、市)的優惠加分政策均認可。
第十五條 少數民族預科學生的錄取,學校按照國家、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文件執行。我校一本批次少數民族預科班轉段專業全部為所屬省份一本批次各專業,因此,一本批次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錄符合醫學專業身體條件的考生。二本批次少數民族預科班轉段專業全部為所屬省份二本批次各專業。
第十六條 所有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各專業外語語種一律為英語。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文件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和體檢復查。經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學校設立學生綜合獎學金、各類助學金、勤工助學等,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獎勵、獎學、助學措施的詳細情況在“寧夏醫科大學招生信息網”上介紹。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通信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1160號寧夏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郵編:750004;咨詢電話:0951-6980061;傳真:0951-6980061;網址:http://www.zs.n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