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內蒙古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內蒙古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內蒙古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
為貫徹落實因材施教、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滿足學生的專業學習興趣,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給學生更大的學習發展空間,根據《內蒙古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滿洲里學院學生僅限院內轉專業。
第二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規定時間、公布計劃、統一考試、雙向選擇、宏觀控制”的原則。
第三條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校一、二年級普通本科生;
(二)品行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勤奮好學;
(三)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記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本科三年級及以上的;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四)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五)軟件學院學生;
(六)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第五條 各專業接收轉入學生的人數原則上控制在接收年級該專業人數的 10%以內,各專業申請轉出學生人數控制在該專業人數的 20%以內。轉專業學生轉入同年級或低一年級學習。學生在校期間辦理轉專業不超過 2 次。
第六條 考試考核辦法
(一)擬轉專業的學生需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由學校教務處統一組織,筆試科目為大學英語和大學蒙古語文(轉蒙授類各專業)或大學語文(轉文史類漢授各專業)或大學數學(轉理工類各專業)。面試由接收學院組織。
(二)接收學院根據筆試成績,劃定進入面試學生的總分和單科最低分數控制線,按照不低于擬接收轉專業總人數1:1.2 的比例,向學校教務處報送擬進入面試學生名單,經學校審核后, 進行面試。
(三)接收學院按照筆試成績占 70%,面試成績占 30%的比例,計算考生考試總分,并根據總分由高到低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轉專業擬錄取名單經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長審批后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
第七條 工作程序
學院成立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生轉出和轉入的組織工作。對轉出工作要以人為本,兼顧公平;對轉入工作要認真審查,嚴格把關。轉專業工作安排在秋季學期,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一)第 14 周,各學院向學校教務處報送可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專業及擬接收人數和接收條件。
(二)第 15 周,學校教務處公布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名額和接收條件,學院組織學生開展報名工作。每個學生可以報考兩個專業,兩個專業考試科目必須一致。
(三)第 16 周,教務處向各學院公布批準參加轉專業選拔考試的學生名單;組織轉專業考試。
(四)第 17 周,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對申請轉入的學生組織考核,確定接收學生名單。
(五)第 18 周,教務處根據學院確定的接收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公布。
(六)第 19 周,教務處對學生進行學籍異動,各學院、相關部門為學生辦理注冊、選課、學生證、校園卡、住宿等有關手續。
第八條 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在學籍轉入新專業之前,必須參加原專業的課程考試。
第九條 轉專業學生的學號不變,學費自下一學年按轉入專業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條 學生轉專業后,轉入學院應根據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對學生在原專業所修課程和成績進行認定和轉換。不能認定為專業課的,可向教務處提出申請轉換為同類模塊通識教育選修課(限 1 門)。其他課程須將課程屬性標記為任選課,不計入學分績點計算。所有課程只做課程屬性的認定,不得改變課程名稱和課程編號。轉入低一年級學習的,轉入后應修的已取得學分的通識教育必修課可申請重新修讀。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直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等身體方面的原因(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三)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后 1 個月內,經轉出學院同意、轉入學院考核合格后,可向學校提出轉專業申請。
上述學生轉專業,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學院和接收學院審查同意,報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長批準后可辦理相關轉專業手續。
第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施行。原《內蒙古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內大發〔2014〕27 號)同時廢止。
二、內蒙古大學有哪些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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